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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裁决书裁定解除劳动关系后,能否作为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社保,劳动关系,补偿金劳动仲裁裁决书裁定解除劳动关系后,能否作为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今年初我弟公司无故辞退了我弟在内的四五个人,后公司人去楼空,搬了新地方,并且拖欠了5个月的工资,拖欠社保至今,还拒绝办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转出社保。我弟等几人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定解除劳动关系,支付拖欠工资,支付拖欠的社保补偿金。仲裁最近几天开庭。其实工资和社保补偿金不是最重要的,主要就是社保关系,现在拖欠社保快一年了,我弟新入职没法交社保,甚至连社区的医保都没办法缴。社保处转社保关系和劳动就业办解除合同都必须需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但是我弟公司负责人不露面不接电话,公司人事也不给开证明。我想问一下,如果仲裁胜诉,裁定书能否作为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去办理社保转出?如果不能,那该怎么处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仲裁裁决书,是有效的法律文书之一。
当然具有证明的作用。
既然劳动仲裁裁决解除劳动关系,也就是说,宣告你和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社保局应该按照规定,办理相关的转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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