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老公让我净身出户,我能同意吗?
婚姻法,协议,财产老公让我净身出户,我能同意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老公让我净身出户,我能同意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律师解答:
现在对于净身出户协议的效用问题也是很有争议的。一般法院不支持这种附条件的净身出户协议,这种只要离婚,就必须净身出户的协议,本质上限制了人的婚姻自由权利。而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包括了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所以附条件的净身出户协议违反了我国的婚姻法的法治精神,所以原则上来说是无效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不一定,这要看情况的。净身出户协议未必受法律保护,得根据具体约定的内容判断,如果是单纯财产约定,而您同意的话,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涉及人身权相关问题的就很有可能是无效约定。
1、婚内协议的效力
依据《婚姻法》第19条规定,只要是内容合法的约定,夫妻双方完全可以自由协商财产分割的内容,也可以婚前约定婚姻存续期间二人的财物、债务情况。以书面形式约定,无需公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合法的婚内协议主要是关于财产方面的约定,而牵扯到人身的约束的忠诚协议,或者是以人身为前提或附加条件的财产约定,效力就未必一定能得到认可。
2、“净身出户”约定的无效类型
(1)违反婚姻自由、人身关系的内容
协议中不能出现“不得离婚”、“必须离婚”、“放弃子女监护权”等违反婚姻自由和人身自由、法定权利义务的字眼。虽然有些行为例如出轨是不齿的,从道德上为人所唾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但是婚姻法支持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如果对方坚决想离婚,那么即使是无过错方也无权勉强婚姻存续。
对子女的监护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不可以因为夫妻间的矛盾就祸及无辜的子女。这些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婚姻法精神的内容,法院都不会认可支持。
(2)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
出现“青春损失费”等约定的,属于违反公序良俗,法律上也没这类概念,因为婚姻不是买卖,双方都付出了感情和青春,不可以完全用金钱来挂钩婚姻。
(3)赔偿或补偿金额不合理
赔偿条款数额要合情合理,有些人尤其女性在婚前或婚内没有安全感,在协议上写下高额补偿金或者夸张的财产要求,以此威慑对方。一旦闹上法庭,法官会考虑约定的赔偿金数额是否在对方的经济能力承受范围之内。
比如所有财产加起来只有30万的人,出轨要给对方100万这样的要求,明显超出对方的支付能力。如果法院认为这种协议要求会导致对方给付后生活困难的,就不会给予支持。若真的判决这种协议有效,就会违反民法的公平原则,使得司法判决丧失公信力。
(4)要求对方财产给子女
许多人离婚分割财产时,会考虑孩子日后的生活,或者将财产分割作为支付抚养费的方式,经常同对方开出条件,约定房子或XX财物日后要给子女。但是实际上这些财产最终还是由配偶在支配,这是因为我国《物权法》规定赠与动产以交付为取得方式,不动产以产权登记过户为取得方式,交由配偶来完成实际并不能完成赠与。
3、哪些情形较可能成功“净身出户”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如果双方在开诚布公,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净身出户”为接受一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形,那么法律对这种协议是允许的。
(2)一方有隐瞒、转移、损毁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的
《婚姻法》47条明确规定了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行为,一方提出给过错方少分、不分,法院是可以允许的。这种情况下视情节轻重以及造成的影响恶劣程度,如果判决对方净身出户,就完全符合规定。
(3)重婚、婚内与他人同居的
重婚、与他人同居,属于婚姻法32条规定的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离婚情形,也是46条规定的允许申请损害赔偿的类型,我国婚姻法立法精神以及最高法指示,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遵循保护妇女、儿童及无过错方原则。像这种过错致使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是可以视情节严重程度请求过错方“净身出户”的。
(4)家暴情节严重的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与上述第三项同为造成离婚的过错情形,依据的理由相同,不再赘述。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我是律师吕丛,了解更多婚姻法律知识,可关注我的头条号“律师吕丛”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条提问真的让人感慨万分,不知道你现在的心情用“一失足成千古恨”来形容贴不贴切?
从描述看来,你不认为自己的行为伤害到丈夫,甚至你认为自己没有错,找各种理由来为自己辩护。给人的感觉就是,一刀把人家捅成重伤,还说我不过手滑而已,你不应该怪责我。
哪个女生不是10月怀胎?哪个女生不是生孩子从鬼门关走一遭,这些都不能用来掩饰你的错误。错了就是错了,事实就是事实,要争取自己的利益就争取,这是两码事,不要混为一谈。
我们常常说,自己走的每一步都算数,没有哪步是白走的,它总会留下脚印让我们和别人有迹可循。在能选择的时候,真的不要有侥幸的心理。很多的你以为,真的只是你以为,别人的眼睛不是瞎的。
回归到这个问题,抚养费应该是不能要求吧,毕竟不是亲生儿子,再说在婚姻内,你老公也尽了父亲的义务了,你提这要求不觉得过分吗?至于房产还是可以争取一下。最后,我想说,你欠你老公一个郑重的道歉!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