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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约定的抚养费过高,可以请求降低吗?
抚养费,付方,数额离婚时约定的抚养费过高,可以请求降低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离婚时约定的抚养费过高,可以请求降低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孩子的抚养费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子女的抚养费在离婚后可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增加或减少。
增加的情况一般包括:
(1)原定的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2)因患病、上学等原因,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适当减少抚养费:
(1)给付方的收入明显减少,虽经努力仍维持在较低水平;(2)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定数额给付;(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或被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需要注意的是,父母减少或中止给付抚养费后,如果其后恢复甚至超过原有的抚养能力,子女仍有权要求恢复至原定的抚养费数额,或根据情况要求增加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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