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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股东出资瑕疵,企业如何救济?
财产,瑕疵,权属面对股东出资瑕疵,企业如何救济?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面对股东出资瑕疵,企业如何救济?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非货币财产出资,由于其权利变动的特殊性,法律往往规定应符合交付使用和变更登记的“双重标准”,欠缺任何一种都构成出资义务之履行瑕疵。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即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财产出资,出资人若要完全履行其出资义务,就必须依法办理该项出资财产的权属变更手续,将该财产从自己名下移转到公司名下,使其成为公司的法人财产。否则,即使该财产已经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但由于所有权仍归于出资人,不仅影响公司对该财产的利用和处分,也使公司承担将来无法处分该项财产的法律风险。
《公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建立了出资财产瑕疵交付行为的治愈制度,即法院可以通过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方式,治愈瑕疵交付行为,一旦当事人在该合理期间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法院应当认定其履行了出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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