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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前医院与患者签订的风险告知书,是否就有了“免责金牌”?法律上认可吗?
责任,是由,医疗事故手术前医院与患者签订的风险告知书,是否就有了“免责金牌”?法律上认可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手术前医院与患者签订的风险告知书,是否就有了“免责金牌”?法律上认可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朮前签的责任书只能证明医院已经告之风险责任,不能免责,如果发生纠纷还要由专业监定机构认定,是什么责任不是由当事医生和病人家属来认定的,你大可放心。现在一般鉴定机关也不会故息医院责任,对于那些草奸人命的也是不客气的,当然也不是患者出事了都认为是医生的责任的。也不是由家属决定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清楚,我想应该不会有。要是有就不会有医疗事故这个词,只不过是责任大与小的问题。如签订风险告知书就有免责金牌,那对患者来说那不就是任何情况下都没有医疗事故了?回答的好不对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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