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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肥88岁老母瘫卧在床,女儿不愿照顾,张口就要房”一事?
女儿,义务,老人如何看待“肥88岁老母瘫卧在床,女儿不愿照顾,张口就要房”一事?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家住庐江县盛桥镇的陈奶奶今年八十八岁,膝下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老伴二十多年前去世。这些年来,陈奶奶一直跟着小儿子,也就是夏大叔的弟弟生活,住在现在的三间平房里。因为弟弟从小精神不大正常,到了四十多岁还没成家。所以,夏大叔两口子时常得过来照应一下。夏大叔希望姊妹几个能分担一下,没想到妹妹开口就是要房子。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新闻听了以后简直是让人愤怒!
孝敬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子女所应尽的责任。
毕竟父母是生你养你的至亲,所谓血浓于水,现在老母亲都快90岁了,含辛茹苦把你拉扯大,没想到却养出个白眼狼了!
作为女儿,不考虑如何赡养老人,照顾老人,一门心思放在争夺老人的财产身上,这种行为应该受到全社会的谴责。
不知道这几个女儿是怎么想的,难道她们没有想过,自己也有老的一天么?
要是自己也到了那一天,自己的子女也这样对待她们,该怎么办?
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规范的要求,也是法律规定公民应尽的义务。如果没有尽到应有的义务,不光要受到社会的谴责,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首先,《婚姻法》第15条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对于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老年人(指年满60周岁的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发生纠纷的,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如子女所在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查明情况后,要强制子女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根据当地的生活标准,判决子女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也可以根据老年人追索赡养费的申请,在判决作出前,依法裁定子女先行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以解决老年人的生活急需。
其次,对于虐待遗弃父母的子女,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虐待,指子女对父母经常以打骂、冻饿、限制自由、污辱人格等方法,从肉体上、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遗弃父母,指子女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的情节严重的行为。虐待父母,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260条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遗弃老人,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按照《刑法》第261条的规定,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从以上法律法规不难看出是否赡养老人,如何让老人安度晚年,不仅仅是一种道德层面的义务,更是一种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所以不管是儿子或是女儿都有同样的赡养老人的义务,否则不仅应受到道德的谴责还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年轻时的偏爱在老来时得到了女儿的反击,女儿做的肯定是不对的,可是老人的偏心难道对女儿就没有造成伤害吗?经过调查发现,女儿每个月都有给母亲赡养费,虽说照顾母亲是每个儿女应尽的义务,但是夏大哥直接把老母亲放在妹妹家门口的行为就是正确的吗?被偏爱的永远不理解不被偏爱的人的痛苦,在老人病痛之际还要争房产确实是给老人的内心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毕竟人命关天。可是作为儿子的你们本身得到的关爱以及财产就比女儿多,凭什么女儿也得做的跟你们一样多。说女儿自私,难道你们儿子不自私吗?只不过女儿把自己这些年来的痛苦难过都通过这样的方式发泄出来了。我觉得这是谁也别说谁自私的一件事,有的人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有的人是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大家也都不是傻子,看得出来是你们一家人都不好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说真的,这要是宁愿把房子捐了都不给他
这样的不孝给他干嘛呢,今天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明天指不定出什么乱子,还是远离比较好,所以,实在不行可以寻求帮助,再者就是我们社会能够有一个对这样的帮助就好了,关爱这样的人和事这样避免再次发生悲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真是给他们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你现在怎么对待父母,你的孩子未来就怎么对待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法律上,儿女平等,在财产上也是平分。可在农村,有儿子的都是儿子照顾父母,当然家业也都儿子继承。女儿出了嫁,就是亲戚,也不要家里的东西。平时老人有病也会照的,但很少管娘家人要财产。我们那里都这样。关于本文中的妹妹做的有点不妥,应先把母亲照顾好,母亲生你养你不容易,现在老了,需要我们报答的时候。如果你真的全心全意把母亲伺候到离世,入土为安后,可以和兄弟们协议一下财产的事。我本人觉的如果真的为了房子伤了手足之情不值得。钱财是身外之物,多少钱也买不来。父母不在了,唯有兄弟姐妹是最亲的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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