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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自己不能提起房屋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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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什么情况下,自己不能提起房屋确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请求确认权利的诉讼称之为确认权利之诉。
但在以下几种情形下,当事人不能提起确权之诉。
1.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拒绝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买受人不能提起确权之诉。
根据法律规定,买受人提起房屋确权之诉,要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的,法院应当行使释明权,告知其应当变更诉讼请求要求出卖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坚持不变更的,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2.房产被法院查封后,当事人不能提起确权之诉。
此种情形应中止审理,但如果请求确权的财产被处置的,应对撤销待确权案件。另外,对于不服执行异议裁定,不宜允许当事人另案确权。案外人在执行机构已查封、扣押、冻结后提起确权之诉的,非执行法院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中止或撤销。
3.对于诉讼中,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有碍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例如离婚案件中,法律明确规定,对尚未取得房产的证书的婚内共有房产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了房子以后,按照法律的规定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 下面是比较常见的房屋确权方式和办理流程: 一手商品房 1、买方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买卖合同、总房权证复印件、总土地证复印件、发票、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到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测绘图; 2、带着(1)项材料到评估公司申请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3、带着(1)项(2)项材料到税务部门缴纳契税,出具契税单; 4、带着带着(1)项(2)项(3)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受理,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缴费取证。 二手商品房 1、双方需要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网签、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新的测绘图; 2、双方带着(1)所述材料,到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委托的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按评估程序对所委托评估房屋出具评估报告,缴纳评估费。 3、双方带着(2)所述材料,到税务部门申请缴纳契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出具契税单,缴纳契税;申请缴纳(或减免)营业税、个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符合规定的出具纳税单(免税单); 4、双方带着(3)项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缴费取证。 初始登记的新建房屋 1、提供身份证明、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土地证)、验线书、确权审批表、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到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测绘图; 2、带着(1)项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缴费取证。 继承的房屋 1、所有法定继承人必须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房权证、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领取公证书; 2、带着(1)项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缴费取证。 离婚的房屋 1、带着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权证、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确权审批表到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测绘图; 2、带着(1)项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缴费取证。 法院拍卖的房屋 1、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拍卖协议、拍卖发票、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确权审批表到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测绘图; 2、带着(1)项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缴费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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