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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峥怒踹偷拍记者,这事儿你支持谁?
公众,自己的,人物徐峥怒踹偷拍记者,这事儿你支持谁?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徐峥怒踹偷拍记者,这事儿你支持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其实这件事情,本来一开始是狗仔跟拍方式欠妥,但从徐峥动手打人的那一刻,他就已经把自己的档次降到了女狗仔甚至更低的水平。他的错在动用暴力,以伤害他人的方式去解决问题。但他后面也确实为自己冲动的行为付出了代价。而且犯错后积极赔偿,诚恳解释道歉,可以说这件事情圆满解决了。
我本以为,大多数公众,作为一个三观正常的人,会以旁观者的角度客观看待这一新闻事件。大体想的应该都是: 狗仔跟拍方式不妥,徐峥打人太冲动,双方都有错。或者是喜欢徐峥的粉丝认为: 事后徐峥道歉赔偿圆满解决,知错就改,承担责任,不愧是偶像徐峥。或者是: 哎呀,本来是狗仔做错了,结果就因为徐峥太冲动处理方式不对,反而让自己背了更大的锅。看来我以后遇事不能冲动,要理性解决等等。
我本以为应该会比较少有我支持某某某的论调。因为很显然,双方都有错误。
结果,大众评论一边倒地说:"狗仔活该,我挺徐峥,贱人打得好等等。"又一次不出意料地刷新了我的三观。
我发这篇文章并不是要说偶像徐峥哪里有错。事实上,他是喝酒没能控制好情绪,犯了我们平常人都会犯的错误,然后改正弥补了而已。他没什么可指摘职责的。
我想说的,是对那些叫嚣着打得好的人,无知或是有意煽动着民意方向的人。
事情有多种的解决途径。我想任何一个三观正常的人都不会认为打人就能解决问题。尤其打的还是体力上弱于你的女人,而且目标是脸部。
设想一下,如果凡事均以暴治暴,你调戏我媳妇,我就去睡你女儿。你先偷我500元,我再往你脸上踹5脚,然后周围人开心地说,打得好,就该把小偷往死里打……那我们要法律有何用?还用国家努力维持社会秩序干什么?大家都按江湖规矩咱礼尚往来教训一通不就好了?
古时儒家就倡导德治,就算统治者们一直实施的其实是外儒内法的管理,也知道以暴治暴是羞耻的,要披上儒家的遮羞布。更何况这个事情起因还不是因为暴力。
人们冠冕堂皇地说着: 我们都认为打人确实不对。草草附和了一句之后,紧接着就开始为打人者解释: 但是确实狗仔太过分了,要我也打她,怎么不打死啊blabla……说着同情打人者的话,说理解那种心情,然后举出这个明星人品人设有多好,出了哪些作品,多么无辜。
对此只能惨然一笑,要不就是评论的网民素质道德太低,要不就是我国整体世风日下。
同时,我必须要说。很多无知网民力挺徐峥。不走脑子地认为认为公众人物的隐私和老百姓隐私的保护度和曝光度应该是同等的。认为狗仔跟拍一定就是侵犯隐私。认为狗仔这个职业本身就是违法的下三滥。其实无论从道理还是法律来说,是非常错误的。
所谓公众人物,是指在社会上享有一定知名度,并被公众所熟知。如著名学者、艺术家、体育明星、影视歌星等。
作为“名人”,一方面,公众人物把媒体作为自己成名的跳板,利用受众的好奇心理,用自己的隐私博取自己想要的名和利,有时甚至通过制造所谓的“花边新闻”进行自我炒作,增加自己的“曝光率”,以引起大众关注。
而另一方面,他们又自私地不想媒体过多地干预自己的私人生活,给自己造成不良影响。
这样的一种矛盾心态,使公众人物在对待新闻媒体对自己的隐私进行曝光时往往采取双重标准:需要扩大影响度时,就允许甚至鼓励媒体对自己的隐私进行报道;希望减少干扰时,就反对媒体公开自己的隐私。
这样的双重标准在这种情况下,倘若他们的隐私权保护仍然与普通公众一样,那么,显而易见,公众的一部分知情权就被侵犯了。
作为公众人物,他们远高于常人收入的丰厚收益本质上都是利用自己的公众关注和社会影响力而获得的。普通人早出晚归挣点糊口的工钱,就算业余玩个直播也少有人看。而公众人物参加个真人秀,上个访谈谈谈个人经历,拍个电影,代言个广告,直播个生活就能获得成百上千倍的收益就来源于这种公众关注和社会影响力。最具有代表性的例子就是娱乐圈的粉丝经济。
因此,明星的知名度来自于大众的眼球,而吸引眼球则需要媒体的报道。可以说公民的知情权事实上间接成就了明星。只有通过这样的手段,他们才会从社会上得到普通人难以得到的物质和精神利益。
现代社会崇尚权利与义务相协调,明星享受着公众追捧关注给予他们的特殊待遇,却不为公众牺牲部分权利,这是不合情理的。
而狗仔其实也是娱乐记者的一种,是记者行业的一个分支。人们可以接受记者卧底揭开犯罪团伙内幕的故事,却看不出来狗仔是在追踪道貌岸然明星面孔下的真实?难道仅仅因为他是偶像,没曝光前看起来很好很无辜?
前段时间爆出的白百合的事情也是狗仔通过你们所认为"侵犯隐私"的私密跟拍发现的。最后揭露的是女演员道德问题,还有夫妇俩貌合神离却依然一起搭档秀恩爱圈钱的骗局。这其实就是白百合夫妇对于一直支持他们成为他们提款机的公众的欺骗。我记得那个时候骂狗仔的人很少。但这次为何大家又开始鞭挞女狗仔了呢?难道就因为她没能爆出什么徐峥负面消息,大家认为她的跟拍打扰到了一个看起来似乎是好人的生活?
其实我个人也很喜欢徐峥这个演员,很有演技,也很喜欢他的喜剧电影。我理解他对狗仔的愤怒。 但是,徐峥他可是被爆过召妓黑历史的!狗仔们不日夜盯着这些有缝的鸡蛋,难不成去偷拍老干部濮存昕?
我国现在存在的问题不在狗仔跟踪手段错误,也不在于明星冲动抗拒。根本在于,法律对名人隐私权是没有具体规定的,是缺失的。对于公众人物隐私权是没有明确让渡边界规定的。在不同情况下让渡到什么程度,媒体在何种情况下可以或被禁止曝光公众人物的隐私等问题,都没有明确规定。很多时候,媒体都是遇到了具体的事情,凭着经验和感觉来操作。这就造成了很多公众人物与媒体间的矛盾。
而欧美发达国家的法律,名人的隐私权的边界就很清楚。比如,最常见的,你经常会看到一堆记者守在门外,长枪短炮,但是就是不能入门。厕所等私人空间,也是不能拍的。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都是有很多规定的。 反正,在公共场合拍摄名人,是不存在问题的。 先不说这种长期靠公众影响力吃饭的绝对名人了,就算是因为某个新闻事件而出名的暂时名人,其部分隐私权都应该让度给公众知情权。
很多人没有受到过高等教育,更没有个人理性思考能力,单纯地认为狗仔可恶,说他们用别人隐私赚钱。但这世上所有职业其实无不是为了赚钱糊口。不管你认为狗仔手段多卑鄙,你怎么鄙视他们,依然无法否定他们实际的社会作用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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