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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停路边被电瓶车撞车主受伤,费用3万,我该认全责吗?
机动车,责任,车主车停路边被电瓶车撞车主受伤,费用3万,我该认全责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车停路边被电瓶车撞车主受伤,费用3万,我该认全责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负次要责任
我以前回答过类似问题,我的观点是机动车是不负赔偿责任的,他只负违章停车被罚款,被移车责任。有些人提出了不同看法,觉得有道理。
机动车在违停地叚停放的,或超过停车位,车身长车厢高大影响电动车视线的,车后一定距离未放置三角警示标志或车尾警示黄灯未一闪一闪的,当电动自行车(你说的电瓶车)主没有减速,没有聚精会神,而是疏于观察,或是紧急制动刹车装置不灵,与停在路边的机动车撞上了,电动自行车人受伤。机动车驾驶人立即挂122报案,挂120急救车,把电动自行车人送医院医治。
电动自行车主花了3万,如何赔偿?
交警对事故现场调查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为此责任认定书会认定电动自行车主负主要责任,机动车驾驶人负次要责任。
电动自行车主的所有费用,合乎最高法院交通肇事损害赔偿那个司法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计算出赔偿金额。
如果经有质资医院有资质医生医治开出诊断,合法有效的费用共计3万元,你负次要责任,即负1/3的赔偿,赔偿1万元。电动自行车主自负2万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20多年。关于你的这个问题,我给你准确的答案。你认不了全责。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的办案民警将根据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以及过错造成损害的严重程度来对交通事故划分责任。交通事故的责任和今后的民事赔偿是密切相关的。如果当事人愿意赔付对方所有的费用,交警没有权阻拦的?但是如果当事人,愿意承担所有的责任,由第三方保险公司来赔付的话。那就是骗保,可能要负刑事责任的。
电动车车主花费3万。
电动车的车主因为受伤已经在医院花费了3万块钱。作为机动车的车主,是否知道真正要赔对方多少钱?
我举一个案例,曾经有一个摩托车将行人撞伤,行人是跑着横过马路。摩托车没有保险。当时行人给摩托车车主承诺你把责任认了,就说你没看见行人,只需要赔两千块钱就行。摩托车车主在交警询问的时候,编造了谎言,误导了民警。在最后的责任认定书当中,摩托车驾驶员被认定为全责。
直到有一天他收到人民法院的起诉书的时候,才明白对方光伤残鉴定一下就有7万多元的赔偿。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餐饮补助等总共算下来还有两万多。对方在人民法院起诉的时候,要求他的赔款超过了10万元。
作为机动车的驾驶员,别没事儿总想误导事故办案民警。一旦出了事儿,受伤的肯定是你自己。
追尾事故的责任认定。
作为你的车放在路边儿,电动车追尾造成驾驶员的受伤,在类似这样的交通事故当中,一般会认定非机动车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是因为非机动车是运动状态,机动车是静止状态。
当然,在有的时候还可能定机动车次要责任。主要的原因就是机动车在停放的时候没能放在你车辆应该放的地方。或者说你所放的位置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关于民事赔偿。
发生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如果非机动车是全部责任的话。作为机动车最多是赔偿10%的。如果机动车是有责任的,那把机动车将会在强制保险的范围内进行医院医疗费最高1万元,伤残误工等其他的医院各项开支的总费用不超过11万元。如果赔偿的数额高于这一块儿的话。作为机动车有商业险的话,在商业险的范围内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进行赔偿,没有商业险的话,按责任划分的比例机动车驾驶员掏腰包。
我的个人建议。
发生交通事故后,很多当事人的第一反应。就是想让保险公司多赔一点?想法是好的但做法千万不能做骗保的事儿。骗保是一件大事,一旦达到一定的标准,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作为事故民警和保险公司的理赔员,都是受过专业训练和培训的。做事故的假现场,是一件风险很大的事。
以上就是我的个人建议。如有不妥之处还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谢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主要是看人,关系硬是他全责,没关系你全责!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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