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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独生子女不能全额继承父母房产?
父母,小丽,遗嘱为什么独生子女不能全额继承父母房产?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按照法律,法定继承关系中排在第一顺序继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在祖孙三代关系中,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如果他们生前未立遗嘱,祖辈也没放弃继承,那么原属于父辈的财产(房产)需均分给祖辈和孙辈。
顺序是: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人继承。
栗子1: 父辈房产继承
王婷的父母先后过世,一段时间后,奶奶也过世,父亲有兄弟四人,留下的房产登记在她父亲名下,那么,王婷在法律上应获得多少房产?
分 析:
1. 王婷父亲去世后,其房产的1/2属于王婷的母亲,1/2属于父亲遗产。
此时的继承人有三位:王婷、王婷母亲、王婷奶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按照继承顺序,三人平分1/2,即:王婷母亲有1/2+1/6,王婷有1/6,王婷奶奶有1/6。
2. 王婷奶奶过世后,奶奶的1/6由王婷父亲四兄弟继承,每人分1/24,因父亲已经去世,王婷继承其1/24。
3. 王婷母亲过世后,王婷继承其之前的2/3房产。
综合来看,王婷共得到了1/6+1/24+2/3=7/8的房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王婷如果想继承全部房产,这就需要除了王婷外的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并进行公证,之后再带好所需证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
栗子2: 隔代房产继承
李林是家里的独孙,从小由爷爷奶奶带大,对老人的感情就像自己的父母。奶奶两年前去世,爷爷年岁已高,名下还有一套房产,想过户给疼爱的孙子,却被告知孙子不在继承人群内,不能通过继承的方式过户房产。
如果爷爷忽然去世,又没有留下遗嘱,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爷爷名下的这套房子,李林的父亲、姑姑有权力继承,李林不能继承。
以李林现在的情况,想获得房子的话有三种方式:
1. 转 手 继 承
由第一顺位继承人李林爸爸先继承,再转让给李林。这就需要提供李林奶奶的亡故证明,以及跟李林父亲同辈的姑姑放弃继承的声明。在这套房过户给父亲之后,再由父亲以赠与的方式,将房产挪到李林名下。
2. 赠 与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这种爷爷赠与孙子女的情况,免交个税,并且可以在爷爷生前就能实现。
3. 遗 赠
遗赠是指遗嘱人用遗嘱将其个人财产于其死亡后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国家或集体组织的一种法律制度。李林爷爷可以设立遗嘱,但是这种方法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 需要爷爷提前设立遗嘱,因为继承法没有把孙子女、外孙子女列入继承人范围内,孙辈继承财产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设立遗嘱。
2. 配偶、子女等法定继承人主动放弃继承权。虽然爷爷设立了遗嘱,但是也需要李林父母、姑姑主动放弃继承房产的权利。
3. 遗赠的时间限制。遗赠的生效时间是遗嘱的生效时间,必须在遗赠人死亡后才发生执行效力。也就是说李林要是想通过遗赠的方式过户房产,必须在爷爷去世以后。法定继承没有时间限制,受遗赠人接受遗赠时,须于法定期间内作出接受的明示的意思表示。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五第二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受遗赠人不能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而是从遗嘱执行人处取得受遗赠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这种遗赠方式不受限购令限制,也就是假如李林名下有其他房产了,在限购中也不影响遗赠。
律师表示,若想子女顺利继承房产,最保险的方式就是在生前立下公证遗嘱。
父母在年满50岁以后,最好就准备好立遗嘱。
立了遗嘱如想变化,可随时更改遗嘱,按自己意愿分配财产。
当然,也可以在生前就将房产之类赠予子女,并附加条件,“只要父母健在,就享有房子的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契税。
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接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别看现在二胎政策放开了,周围朋友生二胎的消息不断,围绕房产所有权问题,真正应该引起重视的,还是计划生育政策时期的“独孩”现象,因为他们已经进入而立之年了。
作为孝顺的子女,一方面不愿意看到父母老去,一方面又不得不面对父母老去后留下的种种问题。其中关于不动产的继承问题,如果父母在生前能够立遗嘱,去世后则会省去子女很多麻烦。
如今,有关独生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问题渐渐显现出来,如何让手上的房产不仅仅通过房价上涨来增值,也能够在所有权继承方面既省去麻烦又免得利益受损,会成为越来越多的家庭要提前筹划的事了。
当然,也得提醒能享受父辈财富的子女们,子女继承父母房产虽看似天经地义,但父母辛劳一辈子不易,子女更应善待孝敬父母为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因此,独生子女能不能全额继承父母房产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父母去世时,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有一方或者几方健在,那么,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要和该独生子女一起继承的,这样,属于爷爷或奶奶或外公或外婆的那一份遗产等到爷爷或奶奶或外公或外婆去世时,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又享有继承权。
第二种,父母去世时,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均已去世,那么,该独生子女便可以全额继承父母遗产。
所以,凡事不能一概而论,还是要查清楚再评论。
第一种情况下,如果父母想把自己的遗产全额留给子女,可以提前立遗嘱,并到当地公证处公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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