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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公司被调岗你会选择辞职吗?
劳动者,工作,用人单位如果在公司被调岗你会选择辞职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被公司调岗去做培训专员,组织各种活动宣传企业文化什么的,感觉不适应,之前一直做招聘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调岗也要讲究基本法!
辞职也要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有关调岗、调薪一直是《劳动合同法》中没有细化规定一部分,除了第35条、第40条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司法机关拥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尽管这样,调岗和调薪,都需要有合理性。否则就是耍流氓,等待着的就是沉重的法律代价。什么是「合理性」呢?请看以下几点:
■双方协商调岗
《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可以看到,「调岗」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协商或者协商无果,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发生任何变更。
其次,必须采取书面的形式;并且该书面文件双方都需要留存。这是为了保留证据生争议后互相扯皮。
■公司的单方面调岗
除了双方协商变更之外,《劳动合同法》第40条还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可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这里面(一)和(二)就间接规定了,员工在不能胜任当前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调岗。当然这种调岗必须要有合理性,这种合理性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前提是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企业必须对「不能胜任当前工作」拿出证据,如绩效指标、违纪行为等。
第二,前后岗位之间必须有一定的关联性,如果把一个程序员调到了行政部门,这显然是不能接受的。
至于你的情况,公司的行为显然是属于「不合理」的范畴。至于说要离职,我的建议是离职也要先维护自身的权益。具体怎么做,请关注我们的顶置文章《这样「反击」恶意调岗、变相降薪,成功率爆表!》。
另外还有什么想知道的,请评论或留言给帽哥,一定尽力满足你们~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几个方面建议思考一下:
第一,想清楚为什么自己只做招聘。
问问自己,只做招聘的原因,就是单纯的喜欢,还是觉得适合,还是说做习惯了的工作不想换。
人力资源几大模块是相辅相成的,也是相通的,都是部门内的模块分工,而作为人力资源部门的内部几个重要模块,进行人员转岗切换是非常正常的事情,特别是对新入行1年的人员来说,也是大多数HR必经的一条道路。
想清楚,自己为什么非招聘不做,为什么不给自己一个机会尝试下培训呢?
第二,你长远的职业规划是什么。
作为HR,你要为自己有一个长远的规划,未来3年、5年想成为什么样的专业人,是走专业模块路线,还是想走综合的人力资源管理,而如果想走综合的人力资源管理,必须具备的是多模块的知识储备和积累,做过招聘,做过培训,不应该是为你综合人力资源管理的道路增加一个筹码吗?
如果仅仅只是想做一个招聘模块,你可以想想,能做多久,会不会给自己太局限性了。
第三,这个公司值得你留下吗?
还要思考的是,这个公司是否值得你留下?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建议先试着做培训的工作,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的工作都是自己喜欢的,但是我们需要去做喜欢的工作,同时更要把不喜欢的工作做好,做招聘难道不是另一种形式的策划活动吗?组织面试就是一场活动策划,对外宣传公司,吸引人才,和你说的培训策划活动一样,只不过培训是对内宣传公司,留住人才。
如果对公司有信心,为什么不留下试试,刚好也给自己未来职业生涯添上助力。
当然了,如果对公司一点兴趣都没有,那就另谋公司,继续做招聘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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