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一审判决13年,你怎么看?
亦凡,有期徒刑,刑期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一审判决13年,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两人一拍即合,根据都某竹手上的“实锤”,徐某很快就发挥了专业推手的特长,炮制出了大量博文,开始和吴亦凡在网络上“干仗”。
7月18日,战争进入白热化,都某竹连发多条微博,持续炮轰吴亦凡,不仅曝光了自己和吴亦凡的故事,还曝光了他“专业炒粉”的套路,还发出了“决战挑战书”。
正是这份含金量十足的“决战书”,让吴亦凡的瓜达到了可以和王思聪的瓜媲美的新高度,“我的很大,你忍一忍”、“吴签”、“十年牢饭”之类的金句和无数猛料被全盘曝出,全网沸腾,吃瓜群众热情高涨……
其他“受害的女孩们”,也纷纷开始在网上爆料,吴亦凡事件的热度彻底爆炸!
见到这样的阵仗,吴亦凡背后的金主们,就纷纷抛弃了他,宣布停止广告代言等……
当晚,18万在自己口袋里还没捂热的刘某迢,就落网了!
而吴亦凡还在垂死挣扎。
7月19日晚,吴亦凡工作室再发声明,对“都某竹事件”作出十点澄清。
强调吴亦凡与都某竹2021年7月19日晚为止只见过一面,工作室也从未注册过微信号,并晒出截图为证。
然而,这世界上哪来那么多的侥幸,犯了错误,必然迟早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2021年7月31日,吴亦凡因涉嫌强J罪,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今天,吴亦凡强J、聚众淫乱案一审判决:
吴亦凡被判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
判决出来后,网友都拍手叫好!
吴亦凡之所以不得人心,就是因为他忘记了那句话:
“做艺先做人,做人德为先”
就算是“顶流”,也不能下流,否则往日的努力,终究会付诸东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一审判决13年,我认为判得好,判得大快人心。一审判决刚下来,都美竹就发话了,很遗憾没等到吴亦凡的道歉。由此可见,吴亦凡尽管人帅又多金,但其崩塌的人设,还是引发了众怒。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亦凡于2020年11月至12月间,在其住所先后趁三名女性醉酒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机,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2018年7月1日,吴亦凡在其住所,伙同他人组织另外两名女性酒后进行淫乱活动。犯罪事实清楚,量刑相对较轻,这一结果对吴亦凡来说,应该感到庆幸了。
通过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获刑一事,可以看出有关部门打击强奸、聚众淫乱犯罪的决心。也让我们明白了,任何人,哪怕你再出名、人再帅、钱再多,只要胆敢做出违法犯罪的勾当,就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也给那些自以为高高在上的外国友人提了个醒,来了中国就得遵守咱们的法律,任何把中国法律视为儿戏的人,都是不受欢迎的。
通过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获刑一事,让我们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做事业前,得先学会做人。只有把人做好了,事业才会一帆风顺。
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朋友,你认同我的观点吗?欢迎留言,谢谢。如果喜欢我的文字,敬请关注@行走天涯解读人生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个加拿大籍外国人,赚足了中国人的钱。
用老百姓的血汗钱,在中国违法乱纪,玩弄女性,住高级宾馆,把女生灌醉(也可能下药,那样就罪加一等,希望彻查),强奸三位款的女性。
之前与一群男女聚众淫乱,花天酒地,这是个社会的败类,寻花问柳的哥们。
根据违法事实,判十三年不过分,有法律依据,罪有应得。
我想说的是,这也是应该引起国人重视的问题。
现在电影电视怎么都靠网红明星了?
一个颜值网红明星几千万粉丝,天天在电视上露脸,展现的是吃穿玩、娱乐疯狂节目,多少少男少女仰慕他们,让青少年产生虚荣心追逐时髦,没有钱也装大款,找家长要钱要物,要不到就偷抢,误导了多少青少年啊!年轻人吹捧这些明星中,有吸毒的,有嫖娼的(前几天某某不是被抓吗?),有强奸的,还有社会大哥,带来多坏的影响啊!
这才是对国家的青少年最大的毒害,电视上宣传他们,展现说话娘娘腔,奇装异服,男人戴个耳钉鼻钉,年轻人追捧啊!认为时髦,纷纷效仿,使他们成为网红明星,腰包鼓鼓的,反过来欺压妇女,害民误国啊!仅仅是他自己的责任,没有人推波助澜?
娱乐宣传导向应该反思了。
把他驱逐出境好啊,媒体应该在相当长的时间正本清源,肃清其流毒,大力弘扬正能量,宣传革命英雄事迹,宣传那些艺术家、不做虚准虚假广告的老戏骨。
我还想到另外一个外国人,为了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奉献一生的白求人大夫,天壤之别,应该多宣传这样的正能量!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还是那句话,明星要想火得长。老老实实睡自己的床,明星要想火的久,常去税务局走一走。该税的税,不该睡的别睡。把偷税漏税的钱交一下,然后蹲个13年,蹲完从哪来回哪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上一篇:成年人现在为啥有话不直说?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