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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新娘和山东出轨女这事儿发生后,可否立法强烈要求婚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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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婚检只对男女双方进行常规体格检查和生殖器检查,以保证婚后的婚姻幸福。
第二:即便男女双方自愿婚检,也可能被现代科技所蒙蔽。
第三:未婚同居行为,使婚检失去意义。
其实,这个事情的发生也都在告诫:做人要自爱,要遵守该遵守的规则,守住一些必要的道德底线。
有些事,做了,就得承受后果,承担起该承担的责任。
对自己负责,也要对别人负责。不能太自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能检查出什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国于1995 年6 月1 日开始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这是男女双方婚前检查的法律依据。我国于2003 年10 月1 日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中,并没有强制婚前检查的规定,但这并不否定婚前检查的必要性与重要性。“法”的法律效力要大于“条例”,因此,所谓已经“取消婚前检查”的说法是一种误解。只不过在chunv膜修复等现代整形外科医学手段、婚前同居等社会潮流下,特定意义上的婚前检查已经失去了其应有的意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剩女和丁克问题,比这严重的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强烈婚前检查检查什么,难道是婚前是否有过X行为,还是不是C女?我想,在当今社会中,有这样的行为是违背妇女意志的一种手段,会增加准夫妻的矛盾,存在不和谐因素,不利于家庭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举个例子说明一下,某男A和某女B谈恋爱,热恋期的两人同居后发生婚前X行为。如果有一天,A和B因为情感问题分手,A依然可以说是“完好无损”的男子,B因为失去了CN膜而不完整,继而不配拥有婚姻。
再者,如果一个离婚的女人再婚,身体的走形和部分残缺是正常的事情,不可能让他们做回少女再出嫁吧?
显然这样的立法是违背了男女双方在婚姻方面的公平和自主自愿的原则,不利于社会中男女夫妻关系的建立。
“张家界新娘”和“山东出轨女”给了我们一个提示,无论男女双方,结婚还是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婚前要通过多方面了解双方的人品、行事风格和德行等。待了解之后,看自己是否能包容对方的过去,再选择是否结婚。
同时,作为社会中普遍存在的混乱的两性关系,大多数原因是因为过度的开放造成的。一个女性,不管你单身时候思想有多前卫多开放,一旦有投入婚姻的想法就要有所收敛,就要忠于自己的另一半。在普遍的认知中,男人寻花问柳叫花心,女人不检点叫轻浮,就会遭人非议。当然,在这种情况下的男方,一样需要忠于对方。
婚前了解、婚前考验远处强制性婚前检查更有意义和实操性,这里排除遗传病和健康等原因检查。无论男性或者女性,有正确的价值观和婚姻观,才是家庭获得幸福的重要前提。放纵个人行为,生活不检点、不自爱,不仅会伤害自己,还有身边的一众亲人,有可能导致众叛亲离。
人生不易,且行且珍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都没回答到点上。建议恢复“浸猪笼”,就都老实了。还有,干嘛要对她进行打码?这种人尽可夫的人,就该让大家见识一下长什么样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必须拿了结婚证后,保护合法婚姻的权益!对守法一方保护,对破坏婚姻的进行惩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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