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女孩拒加班被开除,因公司拒不赔偿遂将遭遇制成视频发布,遭公司起诉被判赔15000元,有哪些警示?
小张,赵某,公司女孩拒加班被开除,因公司拒不赔偿遂将遭遇制成视频发布,遭公司起诉被判赔15000元,有哪些警示?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某公司负责人赵某要求员工小张加班遭拒,赵某以此为由将其开除,小张心有不甘申请劳动仲裁,公司不服仲裁结果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赵某个人支付小张工资和非法辞退赔偿金,但赵某迟迟不履行赔偿义务。小张一气之下,将自己被违法开除的事实经过发到网上,赵某不管白天晚上,都能接到陌生的辱骂骚扰电话,遂将小张及某传媒公司告上法庭。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停止侵害原告赵某名誉权的行为,并要求被告小张发布道歉声明,并立即删除相关侵权视频。赔偿原告赵某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15000元。被强制开除的女孩,咋成了“被告”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警示很多,惊吓也很多。
一般情况员工与公司的劳动纠纷十有八九都是公司败诉。
这个公司被判支付劳动报酬却迟迟不兑现,却没事,
职员小张无奈做事实视频维权,成被告后却要立即删除维权视频,立即得着吗!
是不是小张可以再次起诉公司恶意拖欠拒且不履行判决,加大赔偿?顺便把恶意拖欠造成的后果也举证,一并要求公司给予精神赔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该案例涉嫌侵犯名誉权。
《民法典》第1025条【名誉权的限制】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该案例中,当事人小张的问题在于,将赵某的姓名、照片,公司名称及贬低人格的词语发到了网上。
维权,可以;非法维权,不行。
赵某拒不履行仲裁赔偿,小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她没有这么做。
她在网上发布赵某的姓名、照片,公司名称及贬低人格的词语,违法。一则,发布赵某的姓名、照片,属于泄露赵某隐私;二则,名誉侵权中,使用“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就构成“侮辱”。
民法典条明令禁止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名誉。
可以理解小张的行为。但是,小张的本意应该是针对“法人名誉”,但她的行为却是针对了赵某的“个人名誉”。
换句话说,小张的行为,她的这种攻击最终变成了公私不分,这才构成违法。
想要不违法,只对公,别对私,在发布过程中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使用侮辱性言辞贬损其余当事人,关键是不能公开人家的隐私,照片姓名都公布了,就算从肖像权那关都说不过去啊。
发布维权视频不是问题,问题在于界限,可以陈述事实,但不能带有明确的攻击导向。
做法是有范围界限的。
我们来反推,侵权了怎么办?根据法律,要恢复名誉权。法条怎么说的?
法条讲:恢复名誉是指侵权人在其造成损害所及的范围内恢复被侵权人的名誉于其未曾受损的状态。
也就是说,关键之处在于“损害范围”,不进入这个范围,怎么做都没事。
换句话说,发布维权视频,可以,但一定要注意有的东西是不能碰的。除此而外,那就是你的天下了。不要一时冲动不顾后果,想好了再做,不留漏洞就行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个人感觉这个故事是编的,因为其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
既然是劳动争议,并且仲裁机构和法院还支持了劳动者,无论公司负责人在其中有多大的过错,肯定应该由用人单位暨公司承担劳动待遇给付责任,而不会由公司负责人来承担,因为形成劳动关系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而不是劳动者与公司负责人,这个法律有明确规定。所以说(裁决)判决公司负责人承担责任,应该是个笑话!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本身是女孩小张受害在前,法院已经判赔了,是赵某迟迟不履行法律在前,女孩采取了反击措施,这件事告诉我们在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清楚是否会涉及违法,不然也太倒霉了,自己还要赔偿,法院应该根据事实酌情减轻赔偿,女孩只是不当维权,而且这件事本就是事实,只是公布了联系方式,公司有错在先,赔偿15000元对于一个辛辛苦苦打工的人来说实属过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应该是个一个不成立的案例,此案例有很多疑点,第一,赵某是公司负责人,而小张起诉的对象是公司劳动仲裁,那么法院无论怎么样,也不会判赵某个人支付小张工资和赔偿金。第二假设赵某是公司法人,公司是他的,做为一个公司老板,更不会履行赔偿义务,因为对于一个公司来说,他的这种行为,会给公司带来更大的损失,后果会很严重。所以,我怀疑这个案列并不真实。根本不可能成立。
上一篇:历史上有哪些重文轻武的朝代?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