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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退休后社保如何划分?
养老金,年限,基数黑龙江退休后社保如何划分?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黑龙江退休后社保如何划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黑龙江省的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
计算依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21号)),主要分三步:
第一步,退休人员的首次参保时间
首次参保时间很重要,因为首次参保时间不同,养老金的计算方法有差别。在黑龙江,企业职工首次参保时间在1996年1月份之前的,退休基本养老金包括3个部分,分别是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如果是在1996年1月之后参保,基本养老金仅包括二个部分,分别是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第二步,养老金的计发公式
1、基础养老金=养老金计发基数×(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1%。
养老金计发基数采用黑龙江省人社厅公布的数据,采用黑龙江省上年度的城镇职工全口径的社会平均工资。2021年黑龙江省养老金的计发基数是5120元。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是个人历年实际缴费指数的平均值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为当地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年度至职工退休时本人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根据个人每年实际缴费基数对应相应年份企业职工养老金保险缴费工资计算,计算出每年的数据后相加,除以累计缴费年限,就可以得出本人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比如30年的缴费指数之和是25,那么本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为0.8333。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后,计算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的缴费工资指数,应从当地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时起,按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重新计算,重新计算的历年缴费工资指数超过3的封定为3,低于3的据实计算。计算的缴费指数也适用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中的缴费指数。
累计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统账结合前参加工作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加上实际缴费年限就是累计缴费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计发基数。50岁退休,计发基数是195,55岁退休,计发基数是170,60岁退休,计发基数是139。
3、过渡性养老金=养老金计发基数×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2% 。
另外,黑龙江退休,统一发放御寒津贴,每月45元。
第三步,案例分析计算
张阿姨1972年3月出生,1992年1月参加工作,1996年开始个人社保缴费,2022年3月退休,视同缴费月数48个月,实际缴费月数315个月,视同缴费与实际缴费月数合计为363个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0.6204,退休时上年全省平均工资为5120元。
基本情况分析:从数据可以看出,视同缴费年限为48÷12=4年,实际缴费年限315/12=26.25年,合计缴费年限30.25年,养老金计发基数为5120元。
基本计算过程:
基础养老金=5120×(1+0.6204)÷2×30.25×1%=1254.84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50000÷195=256.41元;
过渡性养老金=5120×0.6204×4×1.2%=152.47元;
张阿姨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1254.84+256.41+152.47=1663.72元。
另外有45元的御寒津贴,所以养老金实际发放合计为1708.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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