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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同情《幸福到万家》里的万传美,认为她罪不至死,你同意吗?
冒名顶替,死罪,书记有人同情《幸福到万家》里的万传美,认为她罪不至死,你同意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很多人同情《幸福到万家》里的万传美,认为她冒名顶替不对,但罪不至死,既然赔偿了秀玉,秀玉就不应该不依不饶,你同意这个说法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认为:“罪不至死”绝不等同于“死不认罪”。
首先,没有人给万传美定“死罪”。
关涛律师给“冒名顶替”下的定义是:侵害了个人的姓名权和受教育权,妨碍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并提出了纠正冒名顶替的办法,如取消冒名非法获得的文凭等。这些,与所谓的“死罪”差之千里。
其次,万传美死不认罪是错上加错。
为掩盖丑行,万传美要自杀,这种死不认错的个人行为,却被万传家说成“罪不至死”,把一向办事公道的万书记绕进去了,为了保全女儿的性命,万书记竟然同意与秀玉家签订《赔偿保密协议》。万家的做法是一错再错,错上加错。
其三,《赔偿保密协议》不仅会继续伤害秀玉,同时也会使万传美终生受害。
《赔偿保密协议》的实质就是掩盖冒名顶替的违法行为。照此“保密”下去,不仅继续侵害秀玉的姓名权和受教育权,还会侵害秀玉的工作权,因为秀玉无法拿到上岗的“会计证”,而万传美损人不利己,将一辈子使用王秀玉的名字,而失去自我。
其四,“以死相逼”是昏招。
万传美为了保住颜面而自杀,但自杀了也是“畏罪自杀”,只能使自已颜面扫地。而万传家的“罪不至死”之说,虽然一时敷弄了万书记,但纸是包不住火的。做人不要“聪明反被聪明误”,不要使“聪明”的昏招,倒是老老实实认罪,才是唯一的出路。
其五,我们应该同情谁?
我们应该同情受害者,而不能因为害人者死不认错、以自杀相威胁而去同情害人者,甚至指责受害人不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这样就会丧失良知、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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