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申请追加妻子为被执行人被驳回了,是上诉还是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比较好呢?
被执行人,妻子,债务申请追加妻子为被执行人被驳回了,是上诉还是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比较好呢?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申请追加妻子为被执行人被驳回了,是上诉还是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比较好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先说答案:啥都没有用,只能重新起诉。但是可以在执行阶段对妻子名下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接下来我们详细说明一下相关的问题。
一、认定妻子是否共同承担债务必须经过审判。
有些人可能会说,追加被执行人程序比较简单,而且只要债务发生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就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了,除非夫妻那方拿出相反的证据。
其实这是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种误解,虽然在很多年前的实践中会存在一些这种做法,也实际上追加过很多妻子作为共同的被执行人,但是这并不是符合现行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能否在执行程序中确定夫妻共同债务的答复》(2012)执他字第8号明确指出;“对于是否属夫妻共同债务,属于实体问题,在涉案生效判决并未明确的情况下,不应通过执行程序直接确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5年后的2017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7]48号)》,其中第二条明确提出:“未经审判程序,不得要求未举债的夫妻一方承担民事责任。”
由此可见,法律明确规定在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是不可以的。
二、即便不追加为被执行人,也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妻子名下的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2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而结合《民法典》婚姻继承编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名下的婚后财产均可以推定为共同财产,除非有相反证据的除外。这也就意味着如果妻子明显有财产的话,基本上是可以直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当然,法律也为被执行人妻子这边留下了救济的途径。一旦妻子名下的财产被查封了,如果她认为属于共同财产,或者属于个人财产的话,完全可以提起执行异议,而对于执行异议不服的话,又可以提起执行异议诉讼。
当然,如果最终还是被认定为共有财产的话,还是需要走一个析产的过程,这个析产既可以由被执行人提出,也可以由申请执行人提出。
等待产权明确以后,或者是析产完毕以后,当然就可以强制执行了。而一般情况下,妻子名下的财产是由丈夫一半的,当然除非这些财产是她的个人婚前财产,或者属于一些有人身属性的赔偿金之类的。
三、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申请执行人也就是债权人来讲,当然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是最有利于自己债权实现的。在实践中一般有这些情况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妻子对债务表示认可,这表现为她在欠条上签字,或者是事后追认,另外出具欠条等方式。对于形成的欠款,系由夫妻二人共同生产生活经营所用,用于二人的共同生活。夫妻双方通过恶意转移财产的方式,将丈夫名下的财产转移到妻子名下。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无论是上诉还是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都不是很好,最后得到的结果都一样,就是被驳回。
因为被告的妻子没有参加过审判,如果没有经过审判就直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从法律程序上看就是剥夺了被告的妻子参加审判的权利,无论走哪个程序,都会被驳回。
对于这种情况,只能够重新到法院去起诉被告的妻子,重新立案,要求法院重新审判,这样才能够保证被告妻子的权利,才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
如果对此有任何问题,欢迎咨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比较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经历过,无发言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是夫妻二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成立的公司欠下的债务,不能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资产混同 ,即属于一人公司的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追加夫妻二人为被执行人。另外,如果夫妻二人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公司资产资不抵债,而夫妻双方认缴出资额未实缴或欠缴部分,债权人可以追加夫妻二人为被执行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上一篇:一些老人排队看病一早上口干舌燥,脸色发白看着让人心疼你怎么看?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