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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岁丧偶,与单身汉搭伙过日子,对女方原生家庭会有哪些影响?
公婆,儿媳,单身汉50岁丧偶,与单身汉搭伙过日子,对女方原生家庭会有哪些影响?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婆子妈中年丧偶,之后一直与单身汉搭伙过日子。
因女方家庭条件良好,女方不愿意离开自己原先的家庭,想要条件差的单身汉和自己一起生活。
前提:大儿子已婚、前公婆、小儿子都在家的情况下。
应当如果劝说丧偶的婆婆呢?
(不领证过日子:需要的礼节都没有做到位,并且婆子妈拿着,前任丈夫的死亡赔偿款)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50岁丧偶,与单身汉搭伙过日子,对原生家庭会有哪些影响?我觉得主要会反映在传统和世俗对人影响,表现出儿子儿媳在心态认识上的问题。
处好了对家庭对个人是好事,处不好分手后果仅限她俩人担当,对原生家庭不会产生啥大的不好影响。
从传统世俗上来说,50岁丧偶,在上有前公婆,下有儿子儿媳小儿的情况下和一单身男子搭伙过日子是丢人,是晚节不保。
按传统“三从四德”的旧封建思想,女子“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也就是说妇女在有子儿媳的情况下,是不能离家再婚或和其他男人搭伙一起过夫妻日子的。
犹以世俗目光男人丧偶再婚可以而女人丧偶坐家再婚或和其他男人一起过夫妻日子,是伤风败俗,给后人丢丑,会遭人鄙视。
究其根缘还是男尊女卑封建思想作怪。
从现在来看,一个50丧偶,一个是末婚单身汉子,搭伙或结婚过日子,是他们的人身权,是合法的,儿女不能干涉。
从人性上来说,婆子妈丧偶,失去另一半,50岁她情感和身体都需要异性的安慰依托,而一个能体贴关心的男人丈夫是无可替代的。
而一个因各种原因单身末婚男人,能得到一个异性的爱,在生活上有了相互的关照一起过日子,这也是他所期昐的,因而在两个人来说是能改变人,把豁缺的日子过得园满充实的好事。
从现在开放进步的角度上来说,这是他们人身自由,又不违法,並不是啥丢人的事。
婆子妈和单身汉搭伙过日子,是经过慎重考虑过的。
1、婆子妈条件不错,或许是难寻条件相当的单身搭伙,或许是故意和条件难比自已的单身过日子。这样能使单身员不离原居和条件不如自已的单身汉一起过日子,她並未离开背弃自已家庭儿女,和家人关系依旧。
2、末领证搭伙过日子,能过就过,不能过和气分手也无法律关系和纠葛。
3,能在原家庭和上有公婆下有儿子儿媳一起过就过,不能过就俩人另过,和家人儿女关系依旧。
与原家庭儿子儿媳家人无法定义务赡养关系。
这种情况儿子多耽心会发生赡养和财产纠葛流失,其实这並不存在法律上的赡养关系,如果赡养也是在家庭贡献同情自愿的基础上,不存在免强。
所以如果儿子儿媳能从开放包容心态相待,处得好就是好事,反映出一个家庭的容量大度,对家里对原公婆儿子也有好处,无非日后安葬而已,处得不好也是婆婆老妈子的事,对原家庭並无大害。
因此50岁丧偶婆婆妈子和单身汉搭伙过日子,实际並不会给原生家庭带来多大坏处和影响。
但话又说回来,已经五十岁都有儿孑儿媳了,如果儿子儿媳坚决反对,婆婆老妈子也只好牺牲个人欲望顾及家庭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简单陈述事件本身:
3年守孝期满,女方刘某在同事介绍下,认识了50岁还一直未婚配的单身汉汤某。
汤某条件:家中姊妹已婚配,独自与母亲住小平房。
刘某夫家条件:小姑子已婚配,家中目前有公婆、儿子儿媳、小儿子、孙女,七口人一同住三层别墅。
传统习俗:会有媒人来家里,两家人见面吃饭说亲(意味着,丧偶之人重新婚配)。
刘某并未与家人告知此事,也并未有媒人上门。公婆一直对此很不满,确实有失礼节。
刘某做事风格:大事小情从不与儿子儿媳商量,有任何事情。直接告知公婆结果与决定,由公婆告知孙儿媳,孙儿媳传达给孙子。因需要扶养小儿子,并未做到当婆婆的义务(照顾月子、带孙子)。
开端
刘某已经与汤某,谈了一段时间的对象。
某天汤某与刘某商量好,决定到女方家刘某家吃饭,当天刘某才拿照片和原先丈夫的婆子妈说,经人介绍谈了对象,并且当天要来家里,先打个照面(意思是喊公婆在家做饭:刘某在家几乎从不下厨,都是公婆做饭)。
并且没有和儿子儿媳说明情况,直接带人上门,吃饭的时候才知道家里有客上门!
当天晚饭过后,汤某默认留宿家中(客房),因饭后一直未提及离开。
小儿子:一直在寄宿制学校读书,一个月回一次家(母亲同样未告知自己谈对象的情况:准备孩子放假直接带到汤某家耍,借此培养感情,为之后铺路。)
其次
有过上门一次的经历之后,刘某直接告知公婆:自己不会领证,只是和单身汉搭伙过日子,并且提出意愿—想要单身汉来家里同住。
原因:
汤某年过半百后,可以领取低保—单身汉老了一般都会有。不涉及女方个人财产分割(小儿子还未成年。分手后,也不会有太多牵扯、顾虑。公婆将此事告知孙儿媳,再由孙儿媳告知孙儿。原因:刘某的大儿媳妇,从怀孕、生孩子坐月子、以及带孩子,主要依靠于儿子儿媳和公婆。刘某并未出钱、出力,虽然住一起,但是婆媳并未有太多交集,更不用说有太多情感。
此时:爆发了家里有史以来的第一次婆媳争吵!
关于结婚、生子:结婚的礼钱由婆子妈一人收入囊中,并未给儿媳应有的礼钱;怀孕、生孩子并未照顾,也没有给所谓的礼钱。生孩子、带孩子全靠自身的情况下,并未参与、打扰双方各自的生活。提前说明,刘某还有小儿子,结婚、生孩子应当与大儿子同等待遇!
自己都没有为家里做多大贡献,回家也不用带孙子、洗衣做饭!!!
居然要把单身汉领家里过日子?!!!
一家七口人,互不干涉的情况下,何故平舔一口外姓之人?不出钱、不出力直接享受别人的劳动成果?!
然后
刘某就经常性在汤某家留宿,一个月回家4-5回(换洗衣服),持续2-3个月的时间。
中途小儿子放假,也一直劝说与其一起,去汤某家里,小叔子并未前去。(因:大儿子、小儿子都是公婆独自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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