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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犯重罪入狱,按律应判死刑,但是她有孕在身,会判死刑吗?
死刑,不适用,时候妻子犯重罪入狱,按律应判死刑,但是她有孕在身,会判死刑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妻子犯重罪入狱,按律应判死刑,但是她有孕在身,会判死刑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
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刑法》明确的规定精神说明,如提主的妻子如确实怀孕了,且又不是犯“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罪案,是可以采用“取保候审”的方法将你妻子保出;但如是犯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罪案的“取保候审”则不行,法律就是这样的,但在具体执法时是具有严厉性也有人性化的双刃剑,人是最好不要犯法,犯了法就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坐牢、刑拘、行拘都是没有人身自由的,这个道理虽然简单,甚至连三岁小孩都知道的道理,有些人道理也懂,但为了一些小事就冲动,结果酿成不可收拾的大祸,落得个以身试法的悲催下场,何苦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会判死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2006年7月28日,经最高法核准,她被执行了死刑,那年,她才32岁。”
她是我一个远房亲戚的前妻,离异后,她伙同他人多次贩运du品,在贩运期间自己也吸食。
她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在贩卖du品期间竟然让自己多次怀孕,两次被抓获后因为她有孕在身,都被取保候审了。
在取保候审期间,她两次将已经成形的胎儿偷偷打掉,然后让自己再次怀孕,以腹中无辜的胎儿为掩护,继续着自己罪恶的行径。
2003年5月,公安机关抓获了一名“瘾君子”,随后顺藤摸瓜,在查du源时查到了她头上,她再次被抓获归案。
只是,这次她没来得及怀孕。
2004年8月,她因多次贩卖du品,且数量远远超过了死刑的量刑标准,被依法判处了死刑。
2006年7月28日,经最高法核准,她被执行了死刑,那年,她才32岁。
“妻子犯重罪入狱,按律应该判死刑,但是她有孕在身,会判死刑吗?”
你们夫妻应当感谢她腹中的胎儿,不知是儿是女,他(她)是天使,他(她)救了你妻子一命!
《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你妻子她本人有罪,但是她腹中的胎儿是无辜的,如果她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那么就会是一shi两命,没有一条法律允许这样判,也不会有一个法官会做出这种判决。
鉴于她有孕在身,法院会酌情判处她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或者会判处无期徒刑的刑罚。
在她怀孕至哺乳期间,她会被依法采取暂时性的监外执行,等哺乳期满后会被依法收监,哺乳期是指产后产妇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一般是10个月到1年。
也就是说,你妻子在产后最多1年时间后会被收监执行刑罚。
这里还有一个关键性的问题,那就是你孩子出生后,喂养他(她)的必须是你妻子的乳汁,如果用奶粉、牛奶等非你妻子乳汁喂养的情况下,她会被提前收监。
你妻子是属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所以依照法律是不适用死刑的。
如果她被捕前已经生产,虽然仍在哺乳期,依照刑法,是可以适用死刑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们可以告知监狱方,按刑法规定孕妇不适用死刑,狱方就应上报改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会。死缓。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放心吧不会判死刑的。
《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里的审判的时候,应做广义理解。即在羁押期间已是孕妇的被告人,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以及流产后移送起诉或审判期间的长短,仍应执行“不适用死刑”的规定。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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