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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对方不赔钱,选择躲避他可以躲一辈子赖账吗?
财产,被执行人,债务人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对方不赔钱,选择躲避他可以躲一辈子赖账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可以,当一辈子老赖,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院作出判决后,被告未在主动履行期间履行,进入执行程序,被告也就成了被执行人,在现实案例中,的确有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的情况发生,如将名下财产低价出售给亲戚、朋友或其他亲近的人,将财产转移到亲属名下等等。转移的方法、手段有些明显,有的则比较隐蔽,不宜发现,因此,作为申请执行人,要及时发现线索,向法院提供,申请法院采取调查措施,查明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事实,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如针对低价、无偿转让财产行为,则可以行使撤销权,在裁判文书生效后转移,则还可以要求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行追究刑事责任。具体请看以下整理出的相关法律条款: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六条 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些都不是人干的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9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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