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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重罚行贿,会不会比重罚受贿效果更好?
受贿罪,职务,行为如果重罚行贿,会不会比重罚受贿效果更好?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如果重罚行贿,会不会比重罚受贿效果更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众所周知,行贿与受贿相生相连。不同国家地区对于行贿和受贿的处罚不尽相同。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行贿与受贿两种犯罪行为处罚同等。但在有些国家,对于行贿罪的处罚轻于受贿罪。如意大利刑法典规定,受贿罪的最高刑为20年有期徒刑,行贿罪的最高刑为受贿罪的三分之一(当然,我国对行贿罪的处罚也往往轻于受贿罪)。另外,也有一些国家的刑法中只对受贿罪进行了规定,但对行贿罪未作出规定,如丹麦、瑞典、挪威等。
既然都是犯罪行为,又相生相连,为什么有的国家对行贿罪处罚轻于受贿罪或是不处罚呢?当你真正了解受贿行为的危害后,在你心中,就会找到自己的答案了。
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受贿罪。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典型的身份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则不会构成此罪)
对于受贿罪,其保护的法益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不可收买性,也可以说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与财物的不可交换性。说得具体点,就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已经取得了相应的报酬,故不能直接从公民那里收受职务行为的报酬,否则属于不正当报酬,国家工作人员理所当然要合法、公正的实施职务行为。古今中外的客观事实说明,职务行为的合法、公正性首先取决于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如果职务行为可以收买,可以与财物交换,那么职务行为必然只会为提供财物的人服务,最终导致公民丧失对职务公正性和国家机关的信赖。
如果你还没有找到答案(重处行贿是否比重处受贿好)。
那就再用竞技项目举个例子。
例如,今年东京奥运会的男子体操项目,一只脚落在了垫子外的东道主选手,作为履行“公平、公正”职务行为,可以通过评分来掌控运动员命运之权力的裁判,在众目睽睽之下,竟然视而不见,并给予该运动员的此套动作以高分,从而荣获金牌。
其中运动员好比“行贿”者,裁判员好比“受贿”者(当然,这只是举例),你觉得这两个“人”中的哪个人更应“重罚”?
结语:对于行贿者来说,花钱破坏规则当然可罚;但作为受贿者,其手握权利而只为钱财服务,其更应受到重罚。因为对于手握权力者,其有选择的权利,法律对其的要求是只能选择拒绝,因为其职务赋予的权利是不能同金钱进行交易的。所以,重罚行贿不会比重罚受贿效果更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受贿罪是惩罚国家公务人员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在处罚时常常缺乏物证,要靠双方的口供作为证据。如果受贿和行贿同时重罚,那口供获得的难度更高,不能促进对公务人员的监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听罗翔老师讲了一个比方,就是法外狂徒张三老师。
假如有一个包工头张三帮一个学校完成了一个工程了,而学校又拖延了工程款了。而农民工追着要工钱,张三拿不到工程款自然结不了工钱。这个是背景。
张三去找了一个远房亲戚,是一个教育局长,送上二十万,希望教育局长帮忙解决一下。教育局长收下钱了,给校长打了一个电话,过问了这件事,很快校长就把工钱给结了。
那么,这个教育局长构不构成受贿罪?罗翔老师很明确认定这个教育局长是构成受贿罪的。那么有受贿罪当然就有人行贿了。这个张三,就是行贿罪了。
我觉得,那么,对于这样一个急于结工程款,而赶紧给农民工发工资的张三,赶紧抓起来,以行贿罪重判,于情于理都不大合适吧
我想,一个行贿的人,未必能比受贿的人更懂法律。而且行贿者有时候,还是为了得到自己应当的权益。所以重罚行贿,并不适合法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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