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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妈妈三十年对孩子不管不问,现在想认孩子。孩子该认吗?
孩子,的人,妈妈离婚后,妈妈三十年对孩子不管不问,现在想认孩子。孩子该认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离婚后,妈妈三十年对孩子不管不问,现在想认孩子。孩子该认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又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关系到母子(女)之间的是非恩怨问题。这时妈妈已经是60岁左右的老人了,认不认是伦理道德所决定的。没有谁逼谁非得怎么样,只看儿(女)愿不愿意与妈妈相认。相认是亲情仍在,不认也不负法律责任。建议最好相认,忘掉以前的恩怨,老人已是半百以上了,时日不是很长了,年节去问侯一下,对老人是一个安慰。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随孩子意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三十年了,这时候没有什么该不该,妈妈也老了。
俗话说,生恩养恩一样大,但没有经历日常相处,始终是有隔阂的。要认,因为始终是带你来到世间的人,血缘是不能磨灭的。但不能时时相处,因为已经活成了两个完全独立的人。建议当成亲戚来往就好。
像龙应台和安德烈一样,我们深知我们爱对方,但我们并不一定喜欢,因为爱是本能,而喜欢是感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言唯尽看情况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可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应该,离婚是两个大人之间的事情,孩子是自己生的就应该管孩子,尽抚养义务,连最基本的义务都尽不到,说明人本质有问题,自私自利,还是不让孩子和这样的人接触,对孩子影响不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若是个有了孩子的子女你才明白该不该认妈!你就不会到这里问这样的问题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妈妈有妈妈的难处。相信这个孩子已经成人了。走自己的思想了。不要任性妄为。听凭自己的感情吧。愿意接受她,救认。不愿意接受就不认。愿意认多少就认多少,不勉强自己。一切任其慢慢发展吧!母亲真的有后悔自心,她会多次来的。等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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