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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出去过户的房子有什么方法可以拿回来?
购房款,对方,房子送出去过户的房子有什么方法可以拿回来?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送出去过户的房子有什么方法可以拿回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
已经过户完成的房子,再要回来比较困难,但并非没有可能。
题主提到“送出去”,不太清楚“送”的方式什么——是买卖、题主没要购房款,还是无偿赠与?不同方式下,会有不同的方式。
如果是“买卖”
这种情况下,理解为得房一方只是按照“买卖”缴纳了相关税费,但没有向题主支付实际购房款——否则,将失去“送”的意味。
这时候,题主可能有两种选择:
一种选择是要钱。题主可以主张对方支付购房款。一种选择是主张房产过户无效,要求返还房产。若双方在走买卖程序时,有明确的《购房合同》、且其中约定了交易期限,过期之后对方没有履约,可以以违约为由,主张过户无效,把房子要回来。如果是“赠与”
另外一种“送”指的是无偿赠与。
房产赠与,已经过户完成情况下,赠与人则不存在“任意撤销权”,只能看是否具备“法定撤销权”。
法定撤销赠与,在《民法典》中有如下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如果受赠人有以上行为(尤其是题主有无与对方签订赠与合同,在赠与合同中约定过对方的义务),那么,存在撤销赠与可能。但是要注意时限:需要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若题主的情况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房产。协商无果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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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一种可能性是你的赠予是需要被赠予人满足一定条件的,例如你把房子送给你侄子条件是给你养老之类的,但是你侄子没有做到养老还虐待你啥的,就有办法拿回来,还是得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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