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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改嫁到外省三十年的婆婆,要回来这边生活,你会赡养她?
婆婆,儿子,义务如果已经改嫁到外省三十年的婆婆,要回来这边生活,你会赡养她?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如果已经改嫁到外省三十年的婆婆,要回来这边生活,你会赡养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收养流浪狗与收养流浪猫或收养其它动物是一大善举。倍受大家的赞美。没听说收养流浪的婆婆是不是善举,所以请教头条平台。头条平台上有法律知识的专业人材,有夜余的法律知识爱好者,还有很多专业的,优秀的,问题回答者。都说的头头是道,条理清晰,有相向着东的,也有相向着西的,有向着灯的也有向着火的。
题主作为家庭的主要成员,这个问题是必须考虑的。不知道你的丈夫是什么态度,你不想收养,他如果要收养,你怎么办?你能置身肚外吗?如果他不想收养,你能想收养吗?
什么叫灵魂的考量,是站在道德的天平上,还是站在利益的至高点?是与丈夫夫唱妇随,还是丈夫与你妇舞夫跳?是视流浪的婆婆是一只流浪的小动物而善心收养?还是视而不见?是暂时免强从了丈夫,而秋后算账?
为难的是那个当儿子的,收养了它,困难重重,不收养又心里过不了这个坎。尽管它是一只流浪的小动物,不收养不违法。但是乎于自己有点关系,终归她是个人不是动物,终归他是自己亲生的母亲,千不对万不对,就算当做一个收养流浪动物的善举也不能不管啊。
人过留名,雁过留声。人的一生就是一次长途旅行,在这次旅行中,都会给人生留下些许记忆,痕迹。人在做天在看,头上三尺有神明。人在利益上没有平均,终是有吃亏占便宜的,但在道义上是没有吃亏占便宜的。
如果,假设,这位婆婆己经死了,现在出现的是菩萨的化身,灵魂的考量者,善恶的鉴定者,请问,谁敢说个不字?谁敢慢待?菩萨与人又有什么区别呢?不说谁能认的出来?难到不怕吗?没有恐惧感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没有赡养婆婆的义务,但是她的儿子、你的老公有!而且没有商量的余地!别说改嫁三十年,就是五十年之后回来的,只要她活着,你老公就有赡养、照顾老人的责任和义务!
三十年过去了,也许你的婆婆在外省也会有子女,她的子女跟你老公有一起赡养他母亲的责任!但是照顾和赡养不一定非得要在你的家里跟婆婆一起住,也可以在你们附近买一套或者租一套房子让婆婆住!有时间去看看,有需要帮助的时候尽一下子女的责任就可以了!
但是不管什么原因你婆婆不在你们身边,不曾给你们带来多少帮助,但是在她老了需要照顾的时候,作为儿子都得义不容辞的照顾、赡养老人!否则法律等着你们呢!
人都有老了的时候,人的一生也有很多无奈的事情!作为子女,母亲当初远走他乡自然有她的理由和无奈!否则谁会愿意离开自己的孩子千里?
老了人都有叶落归根的愿望!也许她不一定真的需要你们的赡养,也许她需要的只是你们的一个态度!做一些子女应该做的吧,毕竟她是你老公的母亲!你说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那是你老公的娘,养不养全由他,你既不需表态也不需出力。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提问者根本就不懂法,为父母养老是儿女的应尽义务,没有任何先决条件!儿媳只有协助儿子养老的义务,任何人都不要指望媳妇养公婆公爹,也不要指望女婿养岳父岳母,各负其责,各有所依!儿子必须养,你配偶不能刁难!否则可以离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改嫁了也是你婆婆,三十年没要你赡养,三十年后可能家庭变故,老伴去世,老伴的子女可能不接纳,或者再婚时就有约定,男方去世,女方自寻出路。不管咋讲她还是你的婆婆,赡养义务没变,如果她改嫁后又有子女,他们同样负有赡养义务,当然也要其经济情况而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赡养义务别说改嫁三十年的婆婆就是没改嫁的婆婆你也没有这个义务,赡养义务是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没有儿媳妇女婿的规定!你老公按照法律有赡养义务,但是法律法规没有一起生活的义务,如果老太太脸皮厚去法院起诉,法院也会判决付生活费,而不是一起生活,儿媳妇根本没有任何义务赡养,照顾,这就根本是没有任何关系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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