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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想再婚有套房子,如果去世后,后婶婶和她的孩子有继承权嘛?
婶婶,叔叔,遗嘱叔叔想再婚有套房子,如果去世后,后婶婶和她的孩子有继承权嘛?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叔叔想再婚有套房子,如果去世后,后婶婶和她的孩子有继承权嘛?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然有,只要是领取了结婚证的合法夫妻才可以继承因故死亡前夫的财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
这可能是很多再婚家庭会面临的情形,甚至“很不爽”的问题。结论是:
如果题主叔叔再婚后过世,他的房子,后婶婶有法定继承权。至于后婶婶的孩子是否有法定继承权,要看与叔叔是否存在扶养关系而定。这里涉及到关于继承的几个知识点,分别针对题主问题解释一下:
法定继承
注意:开篇给出的结论中,指的是“法定继承权”。
我国继承相关法律规定中,对于法定继承的规定还是相当“简单粗暴”的,基本原则是——考虑的是亲属关系,不考虑财产来源。
题主叔叔有套房子,简单理解为他的个人财产,与后婶婶无关。但是,人一旦过世,其生前个人合法财产(不管这个房子全部是叔叔个人的,还是与后婶婶的共同财产中的个人部分),将成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法定继承情况下,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合法继承人包括了配偶(指被继承人去世时的配偶,不管是第几任)、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所以:
题主后婶婶作为配偶,有法定继承权。后婶婶的孩子,作为叔叔的继子女,如果与叔叔存在扶养关系(简单界定:叔叔与后婶婶再婚时,孩子未满十八岁且跟着后婶婶生活),则有法定继承权,否则没有。当然,即便后婶婶的孩子对叔叔遗产没有法定继承权,未来也是可能分得的——他是后婶婶的法定继承人,后婶婶继承下来的部分,可以给到他。
其他继承方式
现实中存在这种质疑:再婚家庭,一方的个人财产,对方根本没有什么贡献,凭什么到时候还能分得?
该不该分得的问题不去探讨,毕竟家庭情况不一,毕竟是法律规定的。
在继承方式中,除了法定继承之外,还有更为灵活的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最大的灵活性在于,可以任意指定继承人,突破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遗嘱继承的优先级高于法定继承(注意以下规定的递进顺序):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如果生前有了明确的自我意愿,打算把财产留给自己想给的人,最好的“留”的方式,就是提前订立一份合法有效遗嘱——未来将按照遗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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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肯定有啊,只要结婚了,没离婚,死了这套房子肯定属于他妻子没毛病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我们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首先,如果这套房子是你叔叔的个人财产,即这套房不是你叔叔与你婶婶也就是你叔的前妻共有,那么这套房屋在你叔叔去世以后,将作为其遗产,按民法典继承编相关规定处理。
其次,在你叔叔去世以后,如果留下遗嘱,只要遗嘱的形式符合规定,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需要为靠其生前扶养双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保留必要的份额等),那么,就按他的遗嘱处理,如果他的遗嘱指定该房屋由谁继承,基本上就由谁来继承。
再次,如果该房屋又属于你叔叔的个人财产,他生前又没有留下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和处理。
法定继承人有两个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则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当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轮不到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最后,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你的后婶婶作为你叔叔的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你叔叔的遗产,至于后婶婶的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则需要看你叔叔与后婶婶的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与被扶养关系。
在法律上,你叔叔与后婶婶的子女属于继父与继子女关系,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如果形成了扶养与被扶养关系的,适用亲生父母子女的法律规定,此时,他们相互之间可以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在实践中,如果你叔叔与后婶婶结婚时,后婶婶的子女还未成年,且与你叔叔他们生活在一起,你叔叔负担了相应的生活费用的,一般可以认定形成抚养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你叔叔去世,没有留下遗嘱的,与你叔叔形成抚养关系的后婶婶的子女可以继承你叔叔的遗产,如果你后婶婶不只一个子女,而其他子女没有跟你叔叔生活的,而不符合继承人的条件。
同样的,假设你叔叔年老了,他抚养过的继子女有义务赡养你叔叔,而假设这些继子女先于你叔叔去世,你叔叔也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继子女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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