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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土地经过清理,多出来的可耕种土地资源是否应该重新分配?
土地,确权,有的村集体土地经过清理,多出来的可耕种土地资源是否应该重新分配?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村集体土地经过清理,多出来的可耕种土地资源是否应该重新分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次耕地确权工作,采用了卫星定位,确实对各户承包耕地的数量测绘的相当准确。听以也真的发现以前分的地,与户主应得地数量不符。如今提主问,多出来的土地是否应重新分配?我感觉沒有必要。
首先,虽说有的户承包地超多,但数量很少的。而且张三家多一点,李四家多一点,相互之间又不相连,十分分散,这样如何去再重分?假如有一家多的较多,然而均分到一个居民小组几百口人手中,又能分到多少?总不能为此将土地全部打乱重分。
经过确权卫星定位丈量,发现土地真实数量,土地证书上标明是应该的,为国家统计耕地数量作保障。所以,应当哪家地多了,继续耕种为好。毕竟如今农业产量也不高,等以后再做纠正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题主提出的问题很好,在农村确实普遍存在。
几年来,全国各地先后对农村土地进行了重新确权登记,由于使用了卫星定位系统,可以说丈量精确度很高。不仅如此,对土地的分类也更加明细,每一块土地都标明了性质和等级,具体种类如永久基本农田、一般耕地、林地、宅基地、工业用地等等。
经过这次丈量,发现多出来的可耕种土地还真不少,但具体到各个地区和村庄之间可能有差异。越是原来土地级别低或盐碱涝洼严重的地方增加的土地越多,土地升级面积也越多。
原因很简单。原来土地周边的荒滩、荒坡、废土堆、废弃的田间小路、水垄沟等等,当时都未计入面积,经过农户几十年的平整耕种,再加上近年来的秸秆还田,改良效应十分明显,产量表现与原有耕地不相上下,大部分已达到了良田标准。
新一轮的土地确权,对于这部分新增土地,全国多数地区采用的是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也就是在农户原有的面积基础上添加了新增面积,土地使用权归本户所有,并发放了土地确权证。
说到进行重新分配,完全没有必要,这种情况也基本上没有发生。这也符合大多数农户的意愿,体现了对原有农户付出的认可,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和公序良俗。如果坚持重新分配,只能是张三分三分李四分四分,势必把原本就零散的土地弄得像布头似的更加零散,既不利于耕作也有失公允。
具体到大面积开垦又不与本户土地搭界的盐碱地、撂荒地等地块,可以视具体情况集体决议处理。一般让开垦者适当拿一些承包费继续耕种,毕竟付出了代价应该享有优先权。
值得注意的是,至今有部分村庄土地仍未重新确权发证,有的一个自然村新增几百亩土地得不到确权,农户享受不到国家的种粮补贴。村民向村镇两级反映多次,他们以种种理由推诿拖延。本人所在村庄目前就处于这种境地,相同情况一个乡镇就有两个村存在,群众意见很大。
总之,土地越来越被国家重视,农民应有的权益也越来越受到保护;同时随着机械化的普及和农村劳动力的逐渐短缺,土地越集中越有利于耕作,这是农村发展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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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完全可以,也可以承包出去以获利收益再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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