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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国家颁布法律:有小孩的夫妻不能离婚,对此你怎么看?
婚姻,孩子,这是假如国家颁布法律:有小孩的夫妻不能离婚,对此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小孩需要一个完整的家,不完整的家庭会伤害到孩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痴人说梦!根本不可能的事。
婚姻家庭是全人类社会所共同存在的普遍现象。自人类社会进入文明时期以来,几千年的社会历史,从奴隶制社会开始,一直延续至今,无一不是如此。而作为婚姻制度一部分的离婚这一社会现象也跟着伴随始终。
只不过,剥削阶级时代,离婚权在男方,在丈夫手里。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只要愿意,男人可以休掉妻子,另行再娶。女性没有主动选择权。
剥削阶级时代,离婚是男性的特权。男人为了面子和尊严,也可以选择不离婚,而有意冷落妻子;或者另娶小妾宠幸,空置原配妻子。这样,原配妻子就不得不过着无性婚姻的有名无实的婚姻家庭生活。
这样,对孩子来说,“确实”是有了一个“完整”的家。孩子生活在父母双全的家庭里。
但个中滋味,恐怕只有当事人内心才能真正品味得出。
电影电视剧里,关于这方面故事的展现,已经够多的了。女主人的结局,都是非常不幸的,也是不人道的。
今天,婚姻自由已经成为民法典婚姻法编规定的基本原则。结婚自由、离婚自由是婚姻关系当事人处理自己婚姻家庭生活的个人权利法宝。如果婚姻生活过程中的男女双方,感觉自己确实很难再与对方共同生活下去,可以选择与对方协议离婚,或者选择向法院提出申请判决离婚。结束这种彼此没有爱情的婚姻关系。
的确,婚姻关系结束了,婚姻家庭没有了,孩子失去父母家庭的原有庇护了。父母离婚对孩子幼小心灵的冲击是不可避免的。但这也是一种两难的选择!婚姻家庭与生活幸福自由,就好比鱼与熊掌,此刻只能二选一!作为父母,应当明白,孰重孰轻!
感情破裂达到无法修补的程度,唯有离婚一种选择!坚持不离婚的,迟早会引发更大更多的问题!得不偿失。
作为夫妻,为人父母。理智和明白一点的,应当会做到或者尽量做到把离婚对孩子的冲击和影响减小到最大程度。
生活中,这样成功的例子,数不胜数。关键看人!
如果有人愿意牺牲自己,“成全”孩子,法律也不会强求。毕竟,“婚姻自由”!两个没有了感情的夫妻,选择离婚还是继续将就,是他们的私事。他人包括法律都不会主动干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是与现代社会与现代国家治理格格不入的理念,也没有国家会颁布这种法律。除非人类社会退回到蛮荒时代。
所以,这种问题没有讨论的必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是与婚姻自由背道而驰,不可取。怀孕期至哺乳期严禁离婚,这是可行的,其他时段确实感情破裂、没有挽回余地的还是应该允许离婚比较好,应该严禁婚姻存续期内与他人同居,违者重判三至五年刑,并准予另一方提出离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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