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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将房产给我亡故的哥哥儿子,我招了上门女婿,然后又想我赡养,该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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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父母将房产给我亡故的哥哥儿子,我招了上门女婿,然后又想我赡养,该如何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父母赠与财产与你赡养义务不能混谈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产是你父母的不动产,你父母将房产给亡故哥哥的儿子,这是你父母在处分自己的房产,这是你父母的权利。
你父母把房产给你亡故的儿子,也就是他们的孙子,你的姪子。这个给就是赠与。什么叫赠与?赠与有个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你姪子接受赠与了吗?我估计会接受的。爷爷奶奶白给房子能不要吗?赠与涉及到两个事:一个是到不动产权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产权转移赠与关系成立。一个是赠与可以附加义务。赠与附加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我不知你父母有几个子女?除了亡故的哥哥,你,还有没有其他兄弟姐妹?我估计没有了,仅有你一人。在法律上,有你在,你姪子没有赡养他爷爷奶奶的义务。但接受房产赠与,你父母可以附义务,要求他们的孙子履行约定的义务。
不知赠与房产后,你父母是否附了义务,你姪子是否履行了约定义务。
你姪子是否履行约定义务,都不影响你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因为这个赡养义务是法定的。《民法典》有两处规定了子女的赡养义务。一处是《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一处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不知你父母将房产赠与了你姪子,他们住在哪里?是让你招上门女婿,让你养,对吗?
我是这么看的,你父母到老养老问题,他们是两手准备的。一手是让你招上门女婿,以你们养为主。一手让你姪子养为辅。让你姪子让没明说,让你招上门女婿养可是明说的。
你赞不赞成招上门女婿?如果同意。跟你对象的又愿做上门女婿,这就满足了你父母的心愿,皆大欢喜。
如果你不赞成招上门女婿,又没人愿做上门女婿,你父母的愿望不能实现。你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既不能减又不可免,勇于担当。
现在的问题是,你父母的房产赠与你姪子,他们住在哪?跟你住一起,你有房子吗?你的工作,收入,房子都挺好吗?如果是,就住在一起养吧。如果你找了对象结了婚,你的丈夫赞成你父母住在你家,那就一起住。如果觉得你父母住在一起不方便,有条件的话,在附近给父母买一套房,没条件给他们租房,没条件租房,没办法,只好将就一起住。
至于你父母要不要求你姪子养,你姪子养不养?那是你父母与你姪子之间的事。
你可能想,父母把房产给了姪子,让我养,没地方住,给我增加困难,这是事实。但父母硬要这么做,你是无法改变的。那就靠运气,找一个经济条件好的上门女婿,有你父母住,你尽赡养义务就行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来回答:从法律上讲: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你虽然是上门女婿,但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就好比女儿出嫁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一样。至于父母的房产那是父母的权利,他们考虑到你哥哥已故身亡,可怜你的侄子把房产赠给了你的侄子也情有可原。你做为叔叔也应该体谅侄子。所以你不要再考虑房产之争,主动担起赡养父母的义务。百善孝为先,孝心会感动老天回馈与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请不要道德绑架,亲情固然重要,但做父母的自己对儿女厚此薄彼,把财产给予谁,就应该叫谁养你,不可埋怨没得到财产的儿女不孝顺,当你这样选择时,就应该想到的问题。财产不是最重要的东西,但它是恒量儿女在父母心里的重量,望天下做父母的好好问问自己,这样做是否伤害了其他的儿女,这才是最重要的选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为什么要招上门女婿?还不是为了养老吗?你自己不知道?不想赡养何不干干脆脆地嫁出去,大条道理的: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虽然新的民法典要求嫁出去的女儿也要养父母,不过风俗良习就是那样。
既然做了嗣女就得养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钱财乃身外之物,
难不成你能带它入土?
亲情则是千金难买,
切记!切记!别犯糊涂!
两个例子说来给你听听,但愿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我家远门亲戚,父母亡故后留下几套房产,而都面临拆迁。兄弟姐妹在一起商量拆迁安置房的分配问题,大哥首先发话说:我是长子理应分得一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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