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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4人喝酒后3人溺亡,剩下1人会不会负法律责任或民事赔偿?
黄某,临猗,盐湖山西4人喝酒后3人溺亡,剩下1人会不会负法律责任或民事赔偿?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据报道警方经现场勘查、调查走访、询问证人、调取监控,情况如下:2021年8月22日凌晨1时许,解某(女,33岁,盐湖区人)、黄某1(男,30岁,临猗县人)、黄某2(男,29岁,临猗县人)、原某某等人在中银大道某饭店就餐饮酒,凌晨4时43分散场,解某、黄某1在醉酒状态下行至姚暹渠旁,纠缠中解某坠入渠内,随行的黄某2和黄某1先后跳入渠内,原某某当场报警。后经多部门联动组织施救,解某、黄某1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黄某2于当日11时许确认溺水死亡。剩下一人是否需要负法律责任,或者明事赔偿责任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我觉得会有,现在喝酒都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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