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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期间恶意清算并注销公司企图逃避债务能被追加为诉讼主体吗?
公司,股东,你可以上诉期间恶意清算并注销公司企图逃避债务能被追加为诉讼主体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上诉期间恶意清算并注销公司企图逃避债务能被追加为诉讼主体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的意思如果是要追究股东的责任,需要另外起诉。
如果公司还没有依法注销,仍然以公司为诉讼当事人。
如果公司在诉讼中已经“合法”注销,怎么办?法律没规定。
我分析一下。
一是法院应当对该注销公司的法定代表予以民事处罚,比如罚款。
二是二审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在一审重审中,该注销公司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变更或追加该注销公司的全体股东为被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是说上诉期间公司已经被注销掉了,还是正在办理注销手续?要注销一家公司过程很负责,周期很长,往往要半年以上。如果在上诉期间,发现公司已经被注销了,公司主体资格消失,你可以起诉股东,主张其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对方只是在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尚未注销,你可以通知工商登记部门,该公司有尚未解决的法律诉讼,不得注销。不能追加股东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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