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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七个女儿,房子给了老小,老小提出轮流赡养老太,应该吗?
自己的,女儿,都是老太太七个女儿,房子给了老小,老小提出轮流赡养老太,应该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得看什么样的房子吧?
若是农村一般平房,统共也值不了几万块钱,几个姐姐疼爱一下妹妹,不去争这个房子也罢。母亲姊妹七个轮流赡养,自然应该。
若是市中心豪宅,价值几十万甚至几百万上千万的房子独独留给老幺,还要姐姐们轮流赡养母亲,这就不应该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情理上是谁得房子,谁赡养老人。法律上是给父母养老与财产没有关系,没有拿房子的其他女儿,也有赡养老母亲的义务和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知道这房价值几何?如果农村房也的确不值几个钱,但如果是在城市里,则就不同了,而且这个老小应该是一个心术不正的人,骗得了财产还不想管老人,这是她显而易见的事,换成我是姐姐,我也不会管的。所有说漂亮话的人,谁说的好听,就把这老太太给他送去,不接受什么亲情、什么血缘的反驳。这是老太太自食其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老子,就是老子,生你们养你们,想咋就咋。
儿女,就是儿女,为老子养老送终,天经地义,无任何说道。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最好还是由得到财产的子女给养老,这也是个传承的义务,其他没有得到财产的孩子就应该凭自己的善良经常去看望老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老太养大七个女儿,已经非常伟大了,不容易了!哪有能力让每个女儿都有一套房子,六个大女儿都有责任为母分忧,小女儿理应受到特殊照顾。
如果不能为母分忧,理解母亲的不易,还去斤斤计较,这样的女儿让人寒心。我六姊妹,母亲没有管过我,但现在我还比姐妹管得多,因为她无法周到,给了我生命,养我长大,她就是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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