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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捉奸致“情夫”坠楼身亡,被要求经济赔偿,法律支持吗?
过错,男子,情夫男子捉奸致“情夫”坠楼身亡,被要求经济赔偿,法律支持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男子捉奸致“情夫”坠楼身亡,被要求经济赔偿,法律支持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有肢体接触行为,情夫因害怕仓慌、紧张或因自己慌不择路和自己不光面行为致自己身亡,法律应该不支持家属索要经济赔偿,只能自认倒楣,家属应当为家人这种伤风败俗的行为和破坏别人家庭的行为而感到耻辱,也是行为人咎由自取,无须无理取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因捉奸致通奸者猖狂逃避,其坠楼有可能是自己不慎下的,也可能是捉奸者拉扯推桑落下的。这二种情况性质截然不同的。前者应属其自已心虚,与捉奸并无因果关系。也就只能自认倒楣,我觉得其亲属的索赔请求法院不应支持。若属后面这种情况,捉奸者有可能说不清其死亡与自已拉扯推桑有无因果关系。我国法司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你若没充分证据证明其死亡与你无关,可能就得承担部分责任,当然免不了也得承担部分赔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只要男子没有接触到情夫的身体,证明情夫坠楼不是被推下去的,男子是没有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要看具体细节,过错一方理应为自己的过错买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肯定回答不需要赔偿,该男子破坏他人家庭幸福违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以为赔偿要由过错大的一方来承担,过错小的方承担补偿。就算男子在捉奸过程中有什么明知的过错,男子的过错比起坠亡者明知“行奸”违法的过错小得多,如果男子没有明知的只有无法预知的过错,他的过错就应更低了;坠亡者“行奸”是基本主要的过错,再加上明知有坠楼风险,还要自甘风险,坠亡者就是错上加错。经济赔偿要由双方过错的大小之比来分摊承担,小错分摊小的应该是补偿,大错分摊到大的才是赔偿。如果“行奸”被法院断为事实,坠者应承担主要过错,死者也应赔偿自己家属的损失,不能因为死亡就把死者应承担的责任漏掉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捉奸理所应当,奸夫逃逸坠楼身亡,纯属自殺行为,责任全在自已。不应支持赔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悟空好这类话题,意欲如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告盖楼的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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