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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写我和我妈的名字,没有约定份额,首付一人一半,我还房贷,要是卖了房子,我们各占一半吗?
和你,母亲,首付房子写我和我妈的名字,没有约定份额,首付一人一半,我还房贷,要是卖了房子,我们各占一半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房子写我和我妈的名字,没有约定份额,首付一人一半,我还房贷,要是卖了房子,我们各占一半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于你这个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我想说几点:1、如果房屋写的是你和你妈的名字,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就是你和你母亲的共有财产,没有约定份额,一般情况下都属于共同共有(前提上你和你母亲在购房时都属于单身状况下)。
2、如果您买房时是已婚,你母亲买房时也是和你父亲的婚姻存续期间,那么这处房屋就属于你,你配偶,你母亲,你父亲你们四个人的共同财产,你和你配偶占50%的份额,你母亲和你父亲占50%的份额。
3、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的有关规定,房本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财产,至于谁出的钱在所不问,哪怕是你自己一个人付首付,还房贷,房本上有您母亲的名字,那么也属于你和你母亲的共同财产。如果你觉得不公平,只能向法院起诉,当然法院也会判定房屋归房本上的人所有,只不过,你多付的钱多还的房贷,可能会通过相应的货币补偿给你。(这就是对于1的说明)
4、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有关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仍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你和母亲购房时均已婚,那么就属于你们各自的夫妻共同财产,即,虽然房本上写的是你和你母亲两个人的名字,其实这套房屋是你,你配偶,你母亲和你你父亲四个的财产。(这就是对2的说明)
这也是我国物权法和婚姻法的相矛盾之处。总之,关于你的问题,首付你和你母亲各出一半,房贷您偿还,如果房屋卖了,只要您和你母亲协商好,可以自一人一半,你也可以主张你还贷的钱多给你。这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有什么法律或者公证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有约定份额就是共同所有,一人一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也想问这个问题。目前我和我老公有一套住房写着我俩名字,那我再想自己和我妈一人出一半首付买一套,我还贷,我这属于二套房吗?要是卖房,怎么分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般售价乘以首付比例的一半归你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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