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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侦查妇科检查被检查人与检查证明的人不是同一个住址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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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刑事侦查妇科检查被检查人与检查证明的人不是同一个住址是否合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绕口令吗?看不懂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身份证相同即可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题主你这个问题有点绕啊?
现在暂且按照涉性侵犯类刑事案件中,公安刑事侦查部门法医室,对被侵犯女性被害人的检查取证,来回答你的问题,
涉嫌性侵犯女性类刑事案件中,公安侦查阶段,对女性被害人体表,体内(阴道,肛门),贴身内裤,进行检查,提取犯罪嫌疑人遗留在女性被害人体内的生物痕迹,作为犯罪嫌疑人涉嫌作案的重要证据,这是必经的一道侦查程序,
由公安刑事侦查部门法医室的女性法医负责对女性被害人进行上述检查取证,
最终法医室出具的检查报告上,只要被检查人(被害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上是一致的就可以了,
住址不一样没关系的,
毕竟现在一个人名下有多套房的也比较多的,身份证上登记地址为A小区,
实际居住在B小区,也是常见的,
还有些卖房后,买新房居住,户口虽然迁出卖了的旧房,迁入新房,但身份证地址还是原来地址的也不少,
所以,只要身份证是处于法定有效期内,一切以身份证上登记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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