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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是否要发生活费?
工伤,伤残,用人单位工伤期间是否要发生活费?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工伤未愈就喊我上班我没去,厂里每个月发两千块生活费,其余年底发,然后就没给我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工伤以后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以后的赔偿,通常分两类:
一是工伤保险保险的费用: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到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劳动合同应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二是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
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和社保。没评定上工伤伤残等级,则只能主张停工留薪期期间的本人工资和社保,如果单位在用工工伤及康复期间支付了工资和社保则不能重复主张。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用人单位没有购买保险,或因用人单位耽误拖延错过了工伤认定的时限,以上费用经过仲裁后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综上,工伤以后的赔偿规定的就是这些内容,工伤员工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详尽描述事实,让解答者能够清除了解你所处的状况,进而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办法,切实提供帮助。
最后重申,工伤期间是应该给员工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的,保险也不能断。停工留薪期要么看医生给开具的医嘱,要么根据本省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对照病例上的本人病情,由用人单位确认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
最后,祝愿天下没有难打的官司,打工人都能身心健康的快乐生活,祝工伤职工早日康复,未来可期,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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