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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死后不领丧葬费可以不火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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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退休人员死后不领丧葬费可以不火化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放弃丧葬费,可以不火化。除此之外没有听说过,不火化还有其他的惩罚性规定。
一、丧葬费和火化并没有本质的关系。
我们平常所说的丧葬费指的是丧葬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从法律条文中可以看出,丧葬方式并不影响死亡人员的遗属领取丧葬费。
所以说,丧葬费和火化并没有本质上的关系。
二、为什么会存在不领丧葬费是否可以不火化的问题?
主要是因为国家和地方政府提倡移风易俗、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而出台了各种规定。
其中有些地方政府为了提高死亡人员火化率而出台了不火化就不能领取丧葬费的规定。
三、不火化就不能领丧葬费吗?
社保法规定可以领,而地方政府规定不可以领,具体执行部门能怎么办?
具体执行丧葬费政策的部门是地方社保经办部门。也就是当地的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1、假设当地社保部门执行当地政府的规定。
问题来了。法律规定,退休人员遗属申报死亡人员待遇结算时,社保系统会根据国家法律自动核算丧葬费。
社保部门让参保单位或参保人遗属提供火化证明并非必须提供的材料。根据人社部规定,只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参保人员死亡时间的证明材料即可,包括但不限于火化证明。甚至单位、社区、遗属的个人承诺,向社保经办部门说明死亡时间即可。
如果说社保部门不给办理死亡人员待遇结算,那么多发的养老金就无法追回,参保人未领取完的个人账户部分也不能退还给继承人。
社保部门没有理由不给死亡人员遗属办理死亡人员待遇结算。如果拒不办理一方面造成社保基金流失,一方面造成个人权益损害。也是违反社保法的行为。
2、假设当地社保部门执行社保法。
显而易见,人社局局长、社保中心主任都是地方行政(组织)部门任命的,政府的规定执行不下去,局长、主任看着办。或许换个社保中心主任也不是难事,你不干,会有人干。
特别是社保中心主任,难。
所以,不火化能不能领丧葬费,要看当地社保部门怎么执行。
四、以上说的都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死亡人员丧葬费不从社保基金中支出。
自收自支和财政差供单位由参保单位按规定支出;
财政全供单位由当地财政局支出。
财权、事权统一,所以当地政府说了算。一般当地政府都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火化才能领取丧葬费。
所以单从丧葬费的角度上来看,如果不领丧葬费,是可以不火化的。
最后,提倡移风易俗,提倡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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