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婚前共同出资买房,男朋友提的协议,我该怎么保障自己利益?
女方,双方,首付婚前共同出资买房,男朋友提的协议,我该怎么保障自己利益?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事情是这样的,男方是二婚,我是头婚,我父母一直不同意,就向男方提出给女方买一套房为要求,才答应这门婚事,我为了减轻男朋友压力,准备和他共同出资首付一个房子,因为他有个贷款房,也没资格在五城区买房,所以以我的名义和我的公积金贷款买房,写我名字,他现在要求写个婚前协议,万一我们分手了,他还我出资部分(因为他比我挣钱挣得多),五年后房子过户到他名下,如果我们结婚了,婚后加上他的名字,因为这房子有个学位,好方便以后的孩子落户。就是这么一个事,我现在不知道如何为自己考虑,没遇到过。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因为双方的感情关系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需要公平合理地理顺财产关系,这样才既不伤害双方的感情,又能保证各自的财产权益,有助于双方平稳地过度到婚姻关系,同时也使双方婚后的财产利益得到保障。
首先,我们先把双方出资买房的付出列明一下:
男方:提供一部分首付;女方:提供一部分首付,女方的名义购房(需要使用女方购房资格),公积金贷款。
在双方出资购房后,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双方没有走入婚姻,双方出资买房的付出状况变为:
男方:偿还女方首付部分后,相当于支付了全部首付,同时可能还偿还了部分贷款,5年后会拿到房屋所有权;女方:收回了首付房款,但购房资格和公积金贷款问题将延至5年后解决,届时可能还会由于某种原因得不到及时解决。
2、如果双方登记结婚,双方出资买房的付出状况为:
男方:支付了一部分首付,成为房屋共有人;女方:支付了一部分首付,转为房屋共有人,婚后男女双方共同偿还公积金贷款。
3、如果双方婚姻发生变故,双方财产分割状况依据有关法律应为:
双方各自支付房款,视为各自婚前财产;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为双方共有财产。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如果双方顺利结婚后,婚前共同出资买房是可行的,也没有法律障碍。
但问题是,如果双方没能登记结婚,婚前共同出资买房就会给女方带来很大的不便,等于会额外付出很大的利益,而且还会影响新的感情关系,买房明明是为了给婚姻提供保障,这样反倒事与愿违,对女方来说,是不公平的。
鉴于以上情况,建议以男方借款的形式将房屋首付款交于女方,女方以自己的名义贷款购房,女方承诺在登记结婚后,加上男方名字,将房屋转为双方共有。如此,男方的借款仍为婚前财产,并没有损失;如果双方最后没能登记结婚,女方也掌握了随时通过出售房屋来保障自己利益的主动权。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