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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房产证添加名字,需不需要户主在场?
委托书,母亲,公证书继承房产,房产证添加名字,需不需要户主在场?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前年父亲因意外去世,父亲和母亲名下有套房子,目前处于在供状态,母亲在供。现在母亲准备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方便我以后的子女上学。现在就是父亲去世后我继承他的一半房产,公证书也拿到了,现在就是过户加名字的时候需不需要我母亲在场,还是就是我一个人带着资料就可以办理。因为母亲在外地,回来一趟也挺麻烦的。麻烦万能的条友解答一下,谢谢大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
一般情况下,需要。但是,题主可以尝试一下这种方式,减少母亲的奔波劳顿:
母亲写一个房产登记委托书,对这个委托书做一个公证。随后将公证过的委托书、母亲的身份证原件邮寄给题主。题主带上继承权公证书、经过公证的委托书、题主与母亲的身份证原件、题主与母亲的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登记手续。稍微展开说明一下:
先说说办理房产登记的要求
按照不动产登记制度,办理房产登记手续时,需要产权人全部到场。但是,现实中的确会存在很多客观原因导致部分产权人不能到场,这时候,就可以通过委托的方式。
但是,如果仅仅自己书写一份委托书、交由他人帮助代办,一是办理机构不能判断这份委托书的真伪;二是从对委托人负责的角度,万一受托人做了假、导致委托人受损,谁承担责任?
所以,要对这份委托书做一个公证——公证了,能够证明这份委托书是真的、确实是委托人个人的真实意思。
再说说关于继承部分的登记要求
题主有了继承权公证书,在去办理房产过户的时候,就不需要其他继承人到场。继承权公证书本身就是对于继承人可以办理登记的一个有效凭证,无须再征得其他继承人意见。
对以上两个部分简单小结一下:
办理继承部分的登记(即登记为题主名字),不需要其他继承人到场,有继承权公证书即可。办理新的房产证、登记为题主和题主母亲名字,不一定非需要二人同时到场,母亲做一个委托公证,可交由题主代办。99%以上的家庭都会面临继承问题!请关注“一纸家书”头条号,持续为您讲述身边的遗嘱、继承故事,为您系统讲解遗嘱、继承专业知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需要,家庭有继承权利的人都要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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