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卖房是否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一方已去世怎么办?
丈夫,父母亲,你的卖房是否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一方已去世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家里一个亲戚急着卖房,房产证上百分之五十产权归孩子(未成年),百分之五十归妻子。丈夫已经去世,那房子能卖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
房子基本卖不掉。
问题的根源,不在于需不需要双方签字,而是在于孩子未成年。
为什么卖不掉?
根据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应该是这样一种份额分配情况:
未成年孩子50%。另外的50%,要么归妻子个人(房子是妻子自己出钱买的,或者夫妻之间有协议约定50%全归妻子个人);要么丈夫、妻子各自25%(夫妻用共同财产购买,但是没有登记丈夫名字)。所以,房子有可能发生继承(即夫妻各自25%的情况)。如果发生继承,不办理继承手续,房子无论如何都无法处置。这里不展开说,因为这个因素不是题主情况的关键。
最关键的是:未成年子女占了50%份额!
未成年子女,可以认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涉及到财产处置的时候,必须由监护人代为履行。而监护人负有对子女财产保全的义务——如果处置了房产,即涉嫌侵害了未成年子女的经济利益。
所以,只有等到孩子成年之后、由孩子自己决定出售其份额,方可出售。目前阶段,房子卖不掉。
99%以上的家庭都会面临继承问题!请关注“一纸家书”头条号,持续为您讲述身边的遗嘱、继承故事,为您系统讲解遗嘱、继承专业知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问题我是这样认为的,你的二手房肯定不能在市场上出售买卖,你的房产证丈夫过死名字没有去掉,这个有房产法律规定是不能够在市场上交易的,什么道理呢?因为你的丈夫父母亲都有继承权,这个名字取掉是一件大麻烦事,首先要弄清楚你的丈夫过死,他的死比他们父母亲提前死,也就是说;父母亲现在至今还活着,那么你丈夫的房产份额他的父母亲都有继承权。要到本区公证处拿调函单,房产证上的名字你和丈夫以及你丈夫父母亲,凭公证处调查函到你自己本地区派出所出据当地户籍证明你丈夫死亡证明,再凭公证处调查函到你自己单位你丈夫单位,你老公父母亲单位开据挡案封材料,以及你们子女的独生子女证,材料到齐齐全你先要到公证处问公证员手续依据齐全可以了吗?公证员说;材料到齐了再约一个时间人员全部到场真实公证。缺一个人也不行不予公证。例子二,你丈夫父母亲都过死了,你丈夫是死在他们父母亲前面的,你的丈夫姊妹们都有继承权。这个更加麻烦辣手事不容易办理。所以说;房产证加名字容易去名字难上难。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看你房本的所有者是谁?
如果是你,就可以过户给别人,我前些天刚买的房子,询问的很明白。
就算你结婚了,但只要房本名字是你一个人的,也不需要配偶到场,现在流程简化的很多,非常方便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扯淡人生。活着受罪,婚姻自由跟房子和财产困绑社会家庭矛盾总是不断。去世了也放心不下这些活人。可怜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先办理继承公证手续,你妻子的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有继承权利的人在公证手续签字放弃。然后你自己继承此房。就可以正常出售了。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