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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老伴让房子加上她名字,然后我们立遗嘱给我儿子,要答应吗?
老伴儿,遗嘱,居住权再婚老伴让房子加上她名字,然后我们立遗嘱给我儿子,要答应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很多人其实是会这样想,这个也没有错。因为人家跟着你且照顾你,那你的给一个承诺吧!那就是把房子写上对方的名字。可要是以后留下她一个人了,那她要不要把房子给你的子女也要看小辈是否尽心尽力。要是抛弃不管,至少还有一半的房产可以作为保障,再不行卖房养老或以房养老也未尝不可。
总之,不要考虑遗嘱的事,愿意就把名字给人家添上那就写上呗。要是再去写一个公证,意思就是现在把房子给对方添上,百年之后把房子给子女的公证,虽然也是没有绝对的作用,但至少比遗嘱要可靠一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是侵吞他人财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坚决不答应,否则你将一无所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是自己的不要伸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现实中不仅出现老人这样的例子,也因为出现过这样的例子导致出现骗房骗钱的行为,导致人财两空,钱没得到感情确付诸东流。
我能够理解一般再婚的人是可能比较缺乏安全感,由于上一任婚姻的不幸导致想在下一任婚姻寻找依靠,俗话说“吃一鉴长一智”,人有了第一次的教训难么会基于再婚的不信任以及不确定,往往都会有以房产为由来寄托所谓的安全感。
其实大可不必,如果你是真的彼此话而且是背着长久去的,那么便不再于物质上的需求,反而以加名字为由只会让对方有所顾忌甚至会产生婚姻的矛盾,可能成为今后的导火线。
其次爱一个人并不是以权利或者以安全感为由那都是借口。
因此题主若是答应必定今后面临各种问题,当然能够理解再婚老伴的心情,但我觉得只要彼此真心付出,即使老伴不讲,我相信题主都会以感情的份上不会亏待老伴的。
所以题主应深思熟虑,房产证加名一旦成立那么对于房子来讲也是一人一半,而且今后若是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导致遗嘱无法生效,那岂不是得不偿失。
要知道任何的可能性都会存在,并非一朝一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老伴雄心勃勃,这是你们婚前财产,为什么要加她的名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弦儿货这事还能答应吗?拒绝!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 , 再婚的女方想要个后半生的保障 , 再婚的男方 想的是财产给自己子女 , 双方的想法都没有 , 如果女方和男方相伴十几二十年后 , 男方撒手人寰后 女方并没落脚之处, 相对女方并不公平 , 而男方在婚后 享受女方带给他的照顾 和相伴, 想的是百年之后 把财产留给自己的孩子 , 并没有被女方考虑, 这种做法显然不妥 , 如果再婚家庭走的是相互不信任 不为对方着想的 路, 还是不进围城的好 。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加名字没用,真要打官司可以证明婚前财产,后老伴没有继承权,没有保障。可以签一个长期租赁协议,即可保证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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