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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在外面欠了80W,如果离婚了我要一起还吗?
债务,夫妻共同,家庭我老公在外面欠了80W,如果离婚了我要一起还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那么即使在他的名义下,欠的钱,你也应该和他一起还。
总而言之,一句话,他自己花的,你可以甩甩手就离开,不需要有半分愧疚。
如果你们是一起花的,那你得和他一起还,这是人情,得还,走,就要走得干净,别人不能欠你的,你也不能欠别人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离婚写个协议债务由前夫一律承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夫账离婚后妻不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离婚,赶紧离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要看下这80万是干什么欠,如果为了家庭创业或者什么的,那你离婚就有点大难临头各自飞了,如果是赌博吃喝玩乐欠了80万,那就另当别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先说结论,这个问题实际上涉及到夫妻共同债权债务认定问题。原则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之间形成的债务是否认定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关系,要根据双方是否签字或者确认作为首要原则。如果认定为共同的债务关系,则由双方要偿还。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系共同债务关系,则被认定为男方个人债务关系,女方就不用偿还。
1.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民法典在婚姻家庭编第1064条明确给出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即“共债共签原则”,这个原则是指民法典第1064条中:“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简单解释“共债共签原则”,就是如果夫妻双方都以自身的行为表示一起承担这笔债务,那么这笔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在借贷关系中,当夫妻二人均在出借人持有的借款合同上签名时,这笔借款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或者虽然借条上只有丈夫的签名,但之后妻子口头上表达“我和我丈夫会还钱的”,这也可以作为共同债务的表示,这笔借款也由夫妻二人共同偿还。
2.妻子在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丈夫欠下的巨额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除了上述夫妻双方知情而且表示一起承担的债务以外,民法典第1064条还规定了即使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两种情况:一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二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第一种情况“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比如丈夫向人借钱买了一辆作为上班代步工具的普通汽车,虽然妻子对丈夫借钱毫不知情,不知道向谁借的、什么时候借的、借了多少,但是因为借钱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否属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要依据每个家庭自身的经济水平来判断。如果家庭生活水平较高,平日消费水平高,经常购买奢侈品、收藏品的,那么购买奢侈品、收藏品对这个家庭来说就不属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第二种情况“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沿用上个例子,虽然家里穷困潦倒,丈夫借钱买了豪车,但是妻子经常开这辆豪车上下班,那么这笔借款夫妻应该共同偿还,因为它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丈夫为了做生意向别人借了很多钱,妻子虽然对这些借款并不知情,但是家里的主要生活来源是丈夫做生意赚的钱,这种情况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丈夫借钱偷偷买股票,妻子完全不知情,股票赚的钱被丈夫藏起来了或者给了别人,那么这个炒股行为就不是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为此借的钱也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关于丈夫借钱用于做生意,而妻子对借钱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在离婚的时候,妻子是否需要承担偿还责任的问题,需要看丈夫做生意的行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如果是,则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不是,则属于丈夫个人债务。
4.因此,建议本人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实际情况,在协议或者是诉讼离婚的时候(建议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形成生效司法文书对抗案外第三人),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提出合理的抗辩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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