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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借款用于赌博仍然出借,利息还能要回来吗?
民间,赌债,利息明知借款用于赌博仍然出借,利息还能要回来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明知借款用于赌博仍然出借,利息还能要回来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借款人是到别人家里或是单位/公司,或是亲自找他人借钱。这种情况,视为民间一般借贷。借出方并不是法定金融借贷机构。是没有义务鉴别借贷者借贷之后,金钱是用于什么用途的义务的。民间借贷并不一定都是赌债。
如果是赌博场所,或是赌博场所外面(墙外或房外)进行的民间借贷,则容易被法院/法官认为是赌债。司法程序是谁主张谁举证。借岀方举证借贷方借钱一般很容易。一般都会有借条,转帐记录或是音频,视频或是证人。
借入方想举证没有借过钱或是借的是赌债,全部用于赌博则是比较困难。借岀方只是自然人,并不是金荣借贷机构。并没有鉴定借贷者借贷是用于什么用途的义务。也谈不上明知对方借贷是用于赌博。而借贷者亲自上门找借岀方借钱。借岀方一般都是有在场证明人的。即使没有证明人。借条,亲笔签名,指纹印,转帐流水,现金给付的音频视频。
多种综合证据证明之下,借出方是有举证优势的。法官也比较偏向证据丰富确着的举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本金还了是天下第一了,还要利息。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国民法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遵循意思表示的自由,即法无禁止即自由,但民事法律行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众所周知,赌博既妨害社会管理的违法行为,也有违善良风俗,因此明知或应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赌博而仍然提供借款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即“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情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民间借贷合同认定无效后,关于支付利息的约定无效,出借人要求按约支付利息的诉请自然是不予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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