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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或支付宝的流水可以用作房贷证明吗?
收入,借款人,申请人微信或支付宝的流水可以用作房贷证明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微信或支付宝的流水可以用作房贷证明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个人申请住房贷款,银行首先要对贷款申请人的还款能力进行审核,即判断其有没有归还贷款的资金来源保障。按照《商业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第三十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着重考核借款人还款能力,应将借款人住房贷款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0%以下(含50%),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5%以下(含55%)。
房产支出与收入的计算公式为:
(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月物业管理费)/月均收入,
所有债务与收入比的计算公式为:
(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月物业管理费+其他债务月偿付额)/月均收入。
上述计算公式中提到的收入应该是指申请人自身的可支配收入,即单一申请为申请人可支配收入。共同申请为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可支配收入。但对于单一申请的贷款,如商业银行考虑将申请人配偶的收入计算在内,则应先予以调查核实,同时对于已将配偶收入计算在内的贷款也应相应的把配偶的债务一并计入。
各家商业银行在此规定基础上,根据各行的具体个人住房贷款信贷政策加以细化对借款人收入审核的要求,主要加强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合理性的审查,将借款人工资性收入、投资经营性收入等还款来源作为评价其还款能力的主要依据,保证人收入、抵押物价值、质押权利价值等不得作为其还款能力的评价依据。
由于一些贷款申请人,除了正常的薪酬收入,还有其他的经营性收入如版税收入、股份分红,特别是在当前电子支付渠道来源广泛的情况下,一些个体经营者的资金往来很多是在微信、支付宝等资金账户中体现。银行信贷调查人员在核实借款人还款能力时,会结合借款人所在单位、所从事行业、所任职务等信息,查看贷款申请人账户资金交易流水包含微信支付宝的资金流水,以证明材料真实性,对其收入水平及证明材料真实性作出判断。因此对于个人银行账户资金流水不够的情况,如有通过微信支付宝等进行电子交易的,可以及时提交相关资金往来流水,以佐证个人的收入水平和还款能力。对于符合个人经营或其他收入个人可支配的收入,银行是可以采信其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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