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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净身出户,离婚协议一切财产和债务都归我爸,我妈还需还债吗?
债务,债权人,你妈我妈净身出户,离婚协议一切财产和债务都归我爸,我妈还需还债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不需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妈当然需要还债,因为根据你的描述这一债务属于你爸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共同债务,就算夫妻关系不存在了,双方也都有偿还的义务。至于离婚协议约定的一切财产和债务都归你父亲,也是合法有效的。你可能会说,那这不就矛盾了吗?其实不矛盾,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上述债务是你爸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向朋友借的,双方对该笔债务都知情且认可,因此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无疑。既然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你爸或者你妈任何一方偿还,也可以要求他们夫妻二人一起偿还。这在法律上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如果债权人找你妈要,你妈也必须偿还。
其次,你妈和你爸俩人在离婚时签署了离婚协议,对财产和债务问题做了约定,这样的约定是法律允许的,也是合法有效的。但是注意,离婚协议在本质上属于合同,既然是合同就得遵守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所谓合同的相对性就是指,合同只对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有效。具体到本案中,你爸妈二人签署的离婚协议只对他们二人有效,无法约束债权人。因此虽然有离婚协议,但是债权人仍然可以向你妈要求偿还债务。
再次,在实践中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让你妈去找一下债权人,跟债权人说明白离婚协议的内容,让债权人直接找你爸要债。但是,此时选择权仍然在债权人手里,他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你无法强迫他。也可以让你妈去找一下你爸,让她他尽快把账还上,一旦你爸还上钱,债权人就没有权利再找你妈要钱了。
那有没有什么办法能签完离婚协议后让债权人只找你爸呢?当然有,也很简单,只要在签离婚协议以后你爸妈和债权人再一起写一个协议,约定上述债务有你爸一个人负担就可以了,只要债权人认可并签字,那么以后他就没有权利再找你吗妈要钱了。
还要注意一点,根据你的描述,如果债权人找你妈要钱,你妈还完钱以后可以找你爸要钱,因为他们之间有离婚协议。这个时候你妈找你爸再要钱的过程在法律上称为行使追偿权的过程。如果你爸不给钱,你妈可以拿着还款凭证和离婚协议去法院起诉要求还款。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我是榨汁小二郎,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关注并私信我,我会尽力解答。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共同生活的共同债务,有偿还义务。此外的债务,没有偿还义务。以证据为凭。谁主张谁举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很高兴能够回答您这个问题,其实对于这个案件来讲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既然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怎么样的呢?
首先夫妻共同债务是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
其次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经过债权人的追认,一方默认的行为。
然后低于家庭日常开销,且债权人有证据证明是地用于家庭开销,
最后有债务能力的一方和负有债务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条规定;在法律民事关系中,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属于连带责任,双方共同的享受共同财产的所得利益,共同地平等地负担由共有财产产生的各种义务。
夫妻债务的承担原则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既然题主母亲在离婚时净身出户是出于自己的选择将财产以及债务归咎于一人,这是属于夫妻之间的协议,但是不等同于夫妻之间就不需要去偿还义务,那是不可能的。
因为即使放弃财产对于债权人来讲你们仍然是负有债务的一方,不可能性因为你们的离婚而变更。
离婚后,对于债务的转让得经债权人同意”,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
所以,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
”根据这一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原则是:共同偿还的原则,协议偿还的原则,判决偿还的原则,共同债务清偿后的求偿。
一旦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各自承担的份额确定以后,夫妻任一方对外履行了全部债务,可以拿着离婚协议法院要求一方补偿的,法院应当给予支持
因此这种债务是无法避免的,当然我也很同情题主母亲的遭遇也同时为题主母亲选择净身出户而感到惋惜,如今只能默默承受这一切。
可真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要还,事前你知会了债权人了吗,谁知道你们是不是在玩阴招来逃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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