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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大娘走进我家院子里,被椅子绊倒,我有义务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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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我没有邀请大娘到我家作客,是她自己走到我家院子里,被椅子绊倒的,手骨折了。现在她家人要求我家赔偿医药费和营养费,我可以拒绝赔偿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该主动表示一下吧!
毕竟是几辈子的邻居,而且还是在你家里发生的事情。
生活在一起的人家,邻里关系是很重要的,所以才有:“远亲不如近邻”这一经典论述”!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她是不请自来呀
在农村住家大门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大门紧闭,外来人不能随便进入本院。如有事需进入,需经院主人允许开门方可进入。并由主人陪同进入室内面谈。院主人对外来人有安全保障义务,人行走的路线没有障碍物。对年大身体多病的外来人必要时给予搀扶。一是对外来人表示尊重。二是协助做好保障安全。防止摔倒,跌倒,绊倒。一旦摔倒,跌倒,绊倒,也能及时发现,及时扶起,不致发生意外。
邻居大娘你没有邀请到你家做客,不请自来走进你院里,不喜外,在农村这是习以为常的事情。说明大门开着,自由出入,未经院主人允许发生人身损害除能证明院主人有过错的,应由自己担责。被椅子绊倒手骨折,一,她进院没和你打招呼,你不知道她进院,也就无法迎接她并陪同她,也就无法跟随她协助她走路安全,必要时搀扶她。二,如果是一把小櫈,由于年久颜色接近院内土色,对小櫈看不清或可能怱视,加之你家放置小櫈的位置不当,恰在人出入的路线上,绊倒人你是责任的。不是小櫈而是椅子,有4条腿并有靠背坐人的器物叫椅子。那么大的椅子既使放的位置不合适,做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是失明的,会绕开走。腿脚不利索的人,也会躲开走。让椅子绊倒,不可思议。
假如这把椅子倒在人必行的路线上,邻居绊倒,一是她眼神不好,二是自己走路不加小心,前面有障碍物,既不躲开又不绕着走。以为自己还年轻呢,一迈腿就过去了。好汉不提当年勇,老太太也别说自已年轻时过五过斩六将。老了还逞能,非要在倒下的椅子上迈过去,想不到人老了,腿不听使唤了,脚是抬起来了,但腿没迈过去,被椅子绊倒,手触地手骨折。
这事怨谁呢?她家人要求赔偿医药费和营养费。民事责任讲有没有过错。没过错,不构成侵权,不承担责任,也就不赔偿。有过错,构成侵权,要承担责任,就要赔偿。
结合本例,如果你家椅子是放倒在地上的,又是在人行走的路线上,你是有一定的过错的。椅子放的不是地方,椅子是触地的,不该撂倒,撂倒是容易绊倒人。绊倒人手骨折了,你家该赔偿。
是该赔偿全部医药费吗?不是,你不是负全部责任,只有负全部责任,才赔偿全部医药费,营养费。
你家负多大责任呢?负10%的责任,也就是赔偿10‰的医药费。营养费,免谈。
如果椅子没有在人走的路线上撂倒,你家一点责任没有,不用任何赔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擅自进入你院子里,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认为没有义务赔偿。一是椅子是主人放在院子坐的,不防碍他人。二是邻居大娘为不速之客,不请自到,自己不注意绊倒,责任全在自己,主人家不存在过错。三,自家院子与澡堂子、商场等服务场所有本质区别,不存在管理和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因此,你没有责任赔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想讹你,邻居坐自己家炕头摔了你都得负责[思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有任何义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理论上是没有,但道义上你可以慰问慰问。如果到别人家院子里摔个跟头什么的,对方就得赔偿,那得多少人要到别人院里摔跤打靶试呀。哈哈,咱们还是多宣扬宣扬正能量的东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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