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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小镇游客私自挖笋,村民索赔十万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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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成都一小镇游客私自挖笋,村民索赔十万合理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农村人中的农作物很不容易。城里有些没礼貌不懂规矩爱贪小便宜。应该惩罚他们。教训一下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要看什么情况了,我们搞农的,对作物种质资源比较重视,如果挖的笋是人家的稀有品种,给人家破坏了,那就比较贵重,要求多赔没有什么问题,如果是一般的品种,适当赔一点就可以了,不要狮子大开口,当然,如果有附带的其他损失,说明了,也可以要求赔偿。
外出旅行,手不要太长,看就好,动手之前,先问问别人。当年入学后就发生过高年级学长去果园实习,把老师培育多年的新品种给给人家吃了,搞得损失惨重,老师心痛不已,学生懊悔不已,多年的科研投入打了水漂。外人到了农村,不要觉得那东西也没锁保险柜里面,想怎么采摘就怎么采摘,毫无禁忌,殊不知,有的东西长在自然环境里,本身有特殊缘由,也是很贵重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就收费而言是不合理的,游客私自挖笋应当做出相应的赔偿,农民伯伯辛辛苦苦种的食物,就这样被私自采摘,难道不应该赔偿农民伯伯吗,出门在外文明旅游,自己犯得错误总是要付出代价才能够让自己铭记。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小镇在竹笋出没的地方有没有类似于提示的标语,小牌子之类的提醒广大游客不能挖笋子?笋子本身就是一道菜,长出来没有错,被人挖也没有错,错的是挖笋的地点错了,也没有提示不能私自挖笋。也没有明文规定挖笋要被处罚多少钱,小镇和竹笋有诱导游客嫌疑。村民在发现私挖竹笋后没有及时制止的同时反而索要10万的天价处罚,属于敲诈勒索行为。经上所述,应以批评教育为主,适当处罚为辅并在竹笋出没地立牌警示游客请勿私挖竹笋,私挖竹笋者处罚五百至一千元。一些村民以竹笋为诱饵敛财也是一种犯罪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合不合理就看大家处理问题的态度了,小事都化不了无,就要闹成大事。要么当小偷拘留,要么给高额赔偿!对方一定要10万也可以给,敲诈也是犯罪,要人家得逞了以后,你再告!反正吵闹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游客自律,10W太多,500块钱合适[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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