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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师因职称评定不公选择“民告官”,是维权还是添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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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女老师因职称评定不公选择“民告官”,是维权还是添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女老师因职称评定不公选择“民告官”,当然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属于维权行为。
为什么要说是添乱?她给谁添乱了?
中国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任何争议,纠纷,都要在法律的框架范围内处理。有争议,有不公,都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理性地解决。这才是法治社会应该有的。
教师的职称评定,是多少老师心中的痛。这说明了两个问题。
一是职称制度缺陷由来已久,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当今教育发展形势的需要。职称改革虽然每年动作不少,但在根本上依然还没有大的改变,离老师们心目中的期望,还远着很。取消职称的呼声,此起彼伏。
女老师因职称评定不公选择起诉,至少会在一定程度上揭开职称制度掩盖下的一些缺陷与问题。
二是职称评聘过程中的不公现象,已经急需通过改革加以克服。职称制度哪怕设计得再好,一旦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再好的制度也是摆设。中小学生教师职称评聘过程中的种种不公平现象,程序混乱不到位,内部暗箱操作,行贿受贿现象,论资排辈现象等,都成为职称评聘过程中的痛点。
女老师起诉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无论最后法院如何判决,如何这位老师的起诉理由是正当还是捏造,只要是通过正常司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都应当值得我们肯定与鼓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
女老师因职称评定不公平,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这属于正常“维权”,没有给谁添乱。
在学校职称评定中,确实存在不公平现象,各级部门明确规定:在职称评定过程中要实行公开、公正、公平。并且强调:评定标准公开、评定名额公开、评选结果公开,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还要对评选对象的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对评选对象业绩或其他方面有异议的可以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会展开调查,如果举报情况属实的,则取消评定人员的资格。
笔者所在地每年的职称评审文件都有明确规定:“对申报评审中的造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组建评审委员会单位取消其任职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申报人员和推荐审核单位进行严肃追责。”由此可见,在职称评定中采取不正常手段取得资格的不但要追究个人责任,还要追究推荐单位的责任。
在此,大力支持题主中的女教师通过正确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是个人有违规行为就举报个人,如果是单位在评定中有违规行为就举报单位,上级部门一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头条号“金黔游侠”为你解答,希望能帮到你!如果满意请给个“赞”,如果有不同见解或更好的意见或建议欢迎留言讨论,谢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回答这个问题,我从以下几个角度去回答题主的提问。
第一,从学校和教育局的角度来看,Y姓女老师因职称评定不公选择“民告官”,肯定是添乱。每一个单位进行职称评定之前都要制定相关的方案,并提请教职工讨论通过的。在讨论期间如果发现方案存在不公,就应该提出来,及时进行修订和再次讨论,直至符合绝大多数人的意愿的情况下,才能够实施。讨论修订期间不发声,自己个人利益不能实现再去闹腾,不论哪级部门都会认为你是在添乱的,也不会得到大多数人拥护的!
第二,从Y姓女教师和网络喷子的角度来看,她的行为是在维权。这位女教师是本身利益受到侵害,而在方案形成之前没有提出异议,有些情绪化,抱着鱼死网破的心态去“民告官”。而网络喷子在这个事件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抱着看热闹不怕事大的心态,女教师的前途和命运不涉及到网络喷子的任何利益,所以鼓动女教师去维权,最终的结果可能就是女教师失掉了前途,喷子们看了热闹。
第三,从我个人的角度来看,整个事件既不是维权,也不是添乱。整个事情就是在网络当中,由于各方面的不同利益团体的持续发酵而形成的闹剧,在整个事件中没有最终的赢家,随着时间的流逝,一切将会成为浮云,生活还将继续下去。就像我在昨天发的微头条那样,保持良好的心态,拥有健康的身体,比拥有再高的职称和再多的金钱还强的多。人只有活着才能够拥有一切,其他的一切就是过眼云烟!
以上就是我对题主问题的看法,欢迎网友们评论转发,点赞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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