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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人入职或者离职时,有哪些容易忽略的合法权益?
个月,员工,企业打工人入职或者离职时,有哪些容易忽略的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比如,员工离职时,企业是有义务向离职人员开离职证明这样的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入职离职时,员工最容易忽略,但却是关乎自己合法权益的那些事:
1、试用期间,企业必须为员工买社保。劳动法规定,入职一个月内必须购买社保,不管是否试用期。
2、企业背调员工需要得到员工签字授权才可以执行的,否则侵犯隐私权。
3、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员工工资必须有工资条签收,形式可以是邮件、打印纸等(这条现在很多企业都没有,你要就是截图发你)
4、入职30天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否则按双倍工资处罚发放给员工。
5、Offer企业后悔不录用违反合同法,被放鸽子的员工可以申诉要求对方补偿Offer造成的离职损失。
6、离职的时候,企业有义务向员工开写离职证明。
7、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按照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计算,签订一年,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2年不超过2个月,3年以上不超过6个月。现在大部分企业签订合同时长都是3年,所以你的试用期最长不差过6个月。
8、企业要求员工离职后不能从事同行业工作或者入职后要求保密等,只要签署相关协议,就必须支付相关津贴、竞业津贴、保密津贴。
9、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如果你签了3年,那就是3个月工资,两年就是2个月。除非劳动者也不续签,则不需要支付相关经济补偿。
10、离职前,不仅仅是工作要做好交接,你还要检查自己的调休、年假以及自己还可以享受的福利还没享受,那没有的话,就赶紧安排上,如果不能休,也要跟用人单位协调,是否折算成工资发放。
以上,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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