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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后,农村宅基地能给城市户口子女继承吗?不能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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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父母去世后,农村宅基地能给城市户口子女继承吗?不能怎么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现在能继承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
结论比较简单:
有宅基地房,可继承;无宅基地房,不能继承。不能继承的情况下,没有办法。首先要明确,任何人都不能继承宅基地。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与个人无关。
能继承的,是宅基地房——因为宅基地房属于个人财产,去世之后成为个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与继承人户籍无关——即:城市户口子女,依然可以继承父母在老家的宅基地房。
继承房子之后,就相当于继承了宅基地使用权。只不过,这种使用权是以宅基地房使用寿命为限的。城市户口子女不能对宅基地房进行翻修重建,直到房子倒塌不能继续使用,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如果无房,按照目前政策,没有办法。
这里提醒一下:可能会有“不正规”的做法,村集体把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到外户子女名下。这个行为,违规。现在关于农村土地(包括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紧锣密鼓,各地方规范、清理力度非常大,不符合规定的,最好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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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房子可以继承,宅基地不可继承,继承房产后可以维修不可以重造,修与造的定义是修不能动基础,上面拆光也是修,但要报批。现在政策松动可以造。如果你的宅基地可以改成土地或列入城镇规划,政府可以收购,我们这里每平方占地面积三千百。农村普遍存在破房子,政策不改无法改变农村。我家房子二百多年了,与邻居牵在一起,倒了一点都没法解决,注意,不要雇人去拆,旧屋去拆很危险,伤人概率很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百分百的告诉你,不能。首先你一定要弄清楚一个问题,可以确定的是宅基地不是你父母的,而是集体性质的,所以最终宅基地也不会是你的。
在中国所有的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这是写在宪法当中的,这个是毋庸置疑的。中国制度与西方制度的区别就是关于生产资料的所有制的问题。土地作为一项重要的生产资料,在我国是不允许出现私有的,包括现在城市里面商品房的建筑用地,这个实际上也是产权的时间也是仅仅有70年的产权,而且明确规定这个土地是国家所有的。我们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没有所有权就不存在处置权。
宅基地是集体给当地的农村户口的人的一项政策,只有在该集体的农村户口的人员才能够享有,有了宅基地以后,就可以在规定的范围之内,在宅基地上建造民房。这个民房按照国家物权法的规定,是属于个人的。再次强调一下,宅基地是国家所有,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归个人所有的,商品房也是这样的,商品房买卖之后,商品房是归个人所有的。
所以你家里的祖屋就是你父母的私人财产。合理合法的私人财产是可以继承的,所以你继承家里的祖屋,这个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法律认可的。当继承祖屋以后,我们对于房屋只有居住权和维修权。这个就是比较纠结的一个事情,所以我们只能进行小范围的维修而不能进行翻修,一旦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年久失修,倒塌以后,集体就会收回宅基地,这是也是有明文规定的。
当然在未来宅基地是否可以进行买卖,这个是最近几年一个非常热点的一个话题,所以建议农村的老房子如果是年久失修,趁父母还健在,抓紧时间去相关部门申请重建,建好之后,按照现在的情况,如果没有地震火山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这样的房子放个50年到70年也是没有问题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农村里农民的宅基地是国家的,是无偿给农民建房用的,农村老人去世后,宅基地上的房产是可以由子女继承的,这与子女的户口身份无关的,但是,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如果子女是城市户口,那宅基地上的房产是不允许翻修的,待倒毁后宅基地就自然归属国家所有了,所以农村的所有房产都不是大产权房,因为是只有房没有地的小产权。所以农村的老宅基地是只能用而不能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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