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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人是高三学生,父母有义务替子女偿还吗?
父母,被执行人,监护人强制执行人是高三学生,父母有义务替子女偿还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六八老叟。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被执行人如尚未成年,其监护人必须替其偿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满18周岁后没有监护人,应该自己偿还,父母没有偿还义务。不满18周岁有监护人,应该家长监护人偿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个人到了法定年龄,那就自己负责还,如果没有家人负责还,难道以年纪不到想逃避法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那当然。于情于理于法于家都应该偿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看情况吧:
如果孩子认错态度好,真的知道错了,父母确实义务偿还。
如果孩子屡教不改,三观不正,建议政府代为偿还,并按银行利率计息,待工作后按月偿还,期间需要强制改教机构对其进行教育。
不建议一刀切,这样会助长不正风气。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看法定年龄,要遵循法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①主要看年龄!
如果达到18周岁及以上,符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标准,父母没强制义务代还,但可以辅助还款。
有以下情形的,父母也不用代还。
《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②看欠款性质。
最高法:
在校生因校园贷成被执行人不纳入失信名单。
并明确,全日制在校生因“校园贷”纠纷成为被执行人的,一般不得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或限制消费措施。
另:既然是学生,为什么要借给他?社会上任何个人及机构,不应该把学生列为牟利对象,应该给学生一个没有铜臭味的学习环境。除“助学贷”以外,应予取缔所有以牟利为目的的贷款,严控信用卡流入学校,让学生提前消费就是对孩子的变向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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